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煙臺開發區試水“拿地即開工”。(資料圖)米軍 攝

  中新網煙臺4月12日電 (王聰 冷義)“以項目投資人自願申請爲前提,在投資人作出相應承諾後,採取模擬審批、容缺預審等模式,再造項目開工前審批服務流程,推動項目早開工。”12日,在煙臺開發區“拿地即開工”推進機制新聞發佈會上,該區項目推進中心副主任林世家介紹,該區出臺關於建立項目“拿地即開工”推進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

  據悉,對符合條件自願參加的項目,在確定項目用地後,形式上視同取得土地批文,提前爲其提供相關政策和技術諮詢服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以及建築許可等審批手續預審,在項目取得土地後完成正式手續辦理。預審手續通過的項目,從取得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到獲取建築許可證,用時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區別於其它地區,開發區爲推進“拿地即開工”機制落地落實,建立了項目選址、土地準備、項目審批、配套保障等“四大模塊”。

  煙臺開發區是1984年中國國務院批准的14個首批國家級開發區之一,成立以來已引進世界500強企業投資項目76個,包括包括美國通用、韓國LG、韓國現代、韓國斗山、德國漢高等企業。(完)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