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106年第6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司法院106年第6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一、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張靜女、陳麗芬、李瑜娟、李國增、
吳炳桂等 5 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盧江陽、何志通、梁堯銘等
3 人為同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吳森豐、楊清安等 2 人為
同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黃建榮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
分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謝靜雯為同院法官兼庭長
二、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湯千慧、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
官羅惠雯、黃沛文等 3 人,以原職調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擔
任該學院司法官班第58期專職導師。
三、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王永春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
。
四、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謝永昌、邱育佩、陳慧萍、邱景
芬、賴秀蘭、鍾素鳳、許炎竈、黃炫中、林純如、吳秋宏、
楊皓清等 11 人,106 年調任期間屆滿,為應業務需要,調
派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蔡廷宜,106 年調任期
間屆滿,為應業務需要,調派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
。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林慧英、林信旭等 2
人,106 年調任期間屆滿,為應業務需要,調派為臺灣高等
法院花蓮分院法官。
首次調任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張銘晃,106 年調任期間屆滿,
為應業務需要,調派為智慧財產法院法官。
五、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匡偉、賴錦華等 2 人為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胡宗淦、智慧財產法院法官範智達等
2 人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調法官學院辦事法官遊悅晨為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續調法官學院辦事。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範明達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
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心婷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蕭錫証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
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章榮、王幸華、許碧惠等 3 人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劉長宜、遊文科、施慶鴻等
3 人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遊秀雯、鍾貴堯、臺中高等
行政法院法官張升星等 3 人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陳瑞水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蔡雅惠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法官兼庭長。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李杭倫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法官。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楊淑珍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法官兼庭長。
六、曾任二審法院法官,現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司法院辦事法
官陳麗玲、黃書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廖建瑜、
吳冠霆、林怡秀、遊士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黃
潔茹等7人,再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曾任二審法院法官,現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陳葳
、李雅俐等 2 人,再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
曾任二審法院法官,現任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孫玉文,再
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
曾任二審法院法官,現任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洪能
超、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唐照明等 2 人,再次調
任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
曾任二審法院法官,現任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李水
源,再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
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紀文惠、法官沈佳宜、賴淑芬
、楊雅清、陳蒨儀、陳君鳳、藍家偉、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法官兼庭長連育羣、法官張紹省等 9 人,首次調任臺灣高
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
事務。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林哲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
長林政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調司法院辦事法官林家賢等 3
人,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
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鍾雅蘭、法官葉乃瑋、臺灣新
竹地方法院法官朱美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調司法院辦事法
官柯雅惠、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調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辦事法官
廖慧如等 5 人,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並
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張育彰、鄧晴馨等 2 人,首次調任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
理審判事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陳淑芳、法官呂麗玉、莊嘉蕙
、高英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葛永輝等 5 人,
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王慧娟、法官黃義成、臺灣臺
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郭貞秀、法官鄭彩鳳等 4 人,首次
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張維君、法官黃宏欽、臺灣屏
東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王以齊等 3 人,首次調任臺灣高等
法院高雄分院法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李珮瑜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
院法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林麗真、法官張瑜鳳、梁哲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吳坤芳、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吳
俊螢等 5 人,首次調任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陳文燦首次調任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法
官。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曾宏揚首次調任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
官。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黃珮茹、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伍偉
華等 2 人,首次調任智慧財產法院法官。
以上首次調任二審法院法官者,其調任期間至法務部司法官
學院司法官班第 59 期分發報到( 109 年間)前 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