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國民黨台中市黨部指出,2005年台中市長選舉,林佳龍陣營人員涉嫌舉辦餐會賄選案,已於2006年7月經法院宣判共同籌辦賄選餐會之賴X吉、賴X宏等四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至十個月、褫奪公權三至四年定讞。到了2018年7月20日,林佳龍率市府一級主管以公務行程前往梨山地區,涉嫌再度舉辦同類型賄選餐會,台中地檢署表示已根據情資消息,分選他案偵辦。


國民黨台中市黨部表示,依據法務部2011年發布「賄選犯行例舉」,其中第4條規定,「假借募款、聯誼活動或其他相類理由,提供『免費』或自付額與成本顯不相當之餐飲或流水席。」,已與林佳龍後援會宴客競選行為完全相符。為避免相關人士透過「媒體放話,隔空串供,偽造證據!」,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呼籲台中市民站出來「拿獎金!護民主!」,公開徵求曾受邀出席林佳龍疑似賄選餐會活動之檢舉人,若能提供相關資料並成功協助檢調單位查察賄選起訴犯罪,除法務部訂定之檢舉直轄市長賄選獎金為1000萬元外,為捍衛陽光乾淨的政治環境,只要林佳龍陣營遭賄選「起訴」,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將比法務部發放獎金制度更寬鬆,另致贈新台幣100萬元獎金,相關經費來源將由黨部號召百位理念認同者、各捐款一萬元進行籌資,為台中市清廉選風共同努力。


國民黨指控,林佳龍自今年初就陸續透過市政說明會及花博宣導座談等方式,大肆用公帑發送印有自己名字的禮贈品,於競選期間更毫不避諱贈送水蜜桃禮盒,許多民眾均感不妥並已向民代檢舉。7月20日林佳龍個人的競選造勢活動,不僅由市府員工主持,並出現林佳龍的競選旗幟,出席人員均身穿競選背心與帽子,一邊吃奢華海陸大餐一邊高喊凍蒜,此類型活動疑似藉由昂貴餐宴誘使出席人員票投林佳龍的對價招待。

 

國民黨台中市黨部表示,類似餐會已在大台中各處密集舉辦,只要不是林佳龍後援會成員、沒有繳交費用、因親友招攬出席林佳龍競選餐會接受招待的民眾,保留相關具體事證,就有機會可以證明林佳龍陣營透過賄選餐會企圖影響市長選舉結果。國民黨台中市黨部特別強調,總檢舉獎金高達1100萬元(函法務部1000萬元及國民黨台中市黨部100萬元),期盼握有具體事證之市民朋友盡速與國民黨台中市黨部聯絡,只要林佳龍陣營遭賄選起訴,就有高額檢舉獎金可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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