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的工作制度來說的話,是上午9點晚上9點以及上6點半,嗯這個過程的話,其實我覺得不能夠去提高效率,為什麼這樣去說了?是因為員工的所有時間都全部在公司,而在公司之後的話,他沒有得到自我成長的時間,就他一直在放電而沒有去充電,所以我更覺得真正在完成這種效率的話,如果想要員工達到最好的效率,我個人覺得應該是,正常的時間還是上午半天,或者是這一個下午半天,然後上五天班,這樣的話就有更多的時間讓他去充電,只有用更多的時間讓它處於充電,它才能在工作時間段里做出最大的這個績效,不然的話他很難打出最大的績效,我說的這個是創造性崗位,對於那些單一性的這種工作的話,他們這是用實踐創造貨幣,那麼就是值得的,不需要員工去思考,而對於那些需要。那需要去做的事情就是要思考清楚他怎麼去做,才能達到最好的效果。


我不認為996的工作制度從根本上會提高多大的工作效率。

一個合理的加班制度並不是強制性的加班帶出來的,而是從利益上考量,加班能給員工帶來多大的利益。

長時間的強制性加班,一個,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會降低,另一個原因,員工自己的層面來說,他沒有額外的時間去充實自己的知識庫,核心競爭力降低。

最終只會把員工變成一個加班機器。

一個好的加班制度應該想的是如何激發員工自己的工作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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