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祝  

日前經濟部長張家祝不堪國內政治環境的艱困,政務官屢遭立委藉故羞辱,因此憤而去職。對於曾經擔任地方首長的我而言,頗能理解和同情他的立場。

 

我比他好一點的是,新店市長至少是個民選首長,多少有點民意支持的基礎,因此民意代表的監督問政還不至於過火。相形之下,張部長所處的地位比我艱難得多了。

 

我早先也擔任過國大代表,後來則是當了五年民選的新店市長和四年官派的新店區長。在經歷過民代和行政官員之間的不同身份後,深知這兩者之間的差別,其中的角色轉換有時並沒有如一般人的想像來得容易。

民意代表的算是一種比較討好的角色。要是什麼地方出了問題,民代的出現總是象徵著一種關心民眾、監督執政不周的正義形象。即使他可能沒有辦法解決任何問題,給不出什麼實質承諾,選民也不會計較太多。要是有什麼好事,民代也可以收割一些功勞:只要沒有積極反對都算是一筆功勞吧!

 

行政官員在這方面則是吃虧了些。不管該負多少實質責任,利益遭受損失的民眾常常就把全部的帳算在他頭上,還會把他當作情緒上的出氣筒。如果到場關心,可能被嗆:「還敢來作秀啊!」但要是沒到,又會被批評「不關心老百姓死活」。進退皆得咎,正是難為之處。

江宜樺  

由於行政官員一有過失,常會被放大檢視,所以心態就會自然趨向保守,但求無過。即使是興利之舉,若利益擺不平,也可能被少數反對者罵個半死,此時避禍之道就是多做些無關痛癢的事。我們都知道,保守的心態是政府效能低落的致命傷,但自己卻又在無意中培養出許多這樣的行政官員。

 

而民意代表最擅長的就是見縫插針,小題大作。只要民眾反應任何問題,不管是不是符合公眾利益,都可以成為質詢官員的「相罵本」。有時秀過頭了,不免成為非理性的辱罵。然而這也不能全怪這些民代,若不這樣做,民眾又怎麼知道他有在努力問政呢?罵得對自然有功,罵得不對不也是一樣加分嗎?

 

我明白自己的個性很直,遇到該做的事,往往不會輕易妥協,也因此容易得罪人。很多朋友認為,我如果從政的話,比較適合的該是當民意代表,而不是行政官員。而在我有幸擔任新店父母官的這些年中,的確遇到許多意想不到的困難,常常面臨在作為與妥協之間的取捨。雖然當初施政藍圖的規畫大多都落實了,但在過程中也不得不鍛練出更周延的思考方式。畢竟施政是要做長遠考量,重在務實有效,而非逞一時之快而已。

 

而今我又計畫重返民意代表這條路時,必然要問自己,到底對議員這個角色有什麼期許?

 

在這些年的行政經歷中,讓我深刻地了解到政策可行性的和釐清施政者權責的重要性。一旦有機會進入議會,就別再著墨於那種漫無目的、不著邊際的問政了,應該把議事資源集中在公共利益相關的議題上。另外,再好的政策也需要行政官員的有效執行,除了監督他們的績效,也應給他們適度的空間與尊重,不要把該屬於他們的成就都搶攬在自己身上。將心比心地想,如果官員做任何事的結果都是有過無功,又怎有動力在自己的崗位上用心創造民眾的福祉呢?

 

有人說:「換位子就換了腦袋。」其實腦袋當然是換不了的,倒是經驗確實可以傳承延續,讓人在不同的位子上做出更大的貢獻。現在選民的水準越來越高,政治人物也必須跟著進步,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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