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南市苏姓女子去年9月到当地一间诊所挂号做复健,但因为时间太晚被拒绝,一时情绪失控大闹,隔天再次上门拿手机录影,甚至跑进治疗区拍摄林姓物理治疗师的治疗行为,旁边其他病患出声劝阻也跟著遭殃。台南地院法官认为,苏女的行为已经违反医疗法,最后判她有期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

▲护士,护理师,治疗,医疗,医生,医院(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苏女挂号复健被拒绝,爆气闹到警方到场才罢休。(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苏女2018年9月前往台南某复健诊所挂号,只是当时已经是晚间9时05分,很接近下班时间(晚间9时30分),结果被柜台人员以「时间上无法完成疗程」为由拒绝,让她气得当场咆哮、谩骂;当时严姓医师出面劝阻,同意让她挂号看诊,同时也告知员工,下次如果有相同的行为可以拒绝挂号。

没想到事情还没结束,苏女隔天中午又到该诊所挂号,还向柜台人员抱怨昨天的事,结果越讲越生气,一度情绪失控,吓得柜台人员赶忙办退她的挂号;她得知自己又被拒绝,气得拿出手机拍摄柜台,接著又跑到后方的治疗区,拍摄林姓物理治疗师的治疗行为和脸,还一边拍一边呛声,「谁叫你比较『搞威』(台语,多话的意思)」、「你管我怎么照」。

▲▼  网红,上网,滑手机。(示意图/取自stocksnap)

▲苏女用手机拍摄诊所治疗区。(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stocksnap,与本案无关)

一旁其他等候看诊的病患觉得很扯,于是出声帮忙劝阻,没想到苏女随即转移目标,改拍摄病患们的脸,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最后闹到警方到场、诊所暂停看诊才把她劝离。

由于苏女在拍摄影片时并非病患,也不是相关的家属,在未经同意之下闯入治疗区拍摄,显然已经严重侵害其他病患和医疗人员的权益,行为违反医疗法,最后被台南地院法官判处4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