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廢水稽查不合格 中市府擬重罰不排除勒令停工
▲臺中市政府環保局查獲中火放流水硝酸鹽氮不合格,違規情況情節重大,擬予以重罰且不排除勒令停工。 (圖/環保局提供2019.4.10)

針對臺中電廠排放廢水經檢測硝酸鹽氮超標,臺中市政府不滿臺電所提的改善計畫只有3頁「毫無誠意」,決定退回改善計畫,下週一裁罰結果可能最重一到四號機組立即停工。為此,臺電指出若貿然停機,備轉容量率將嚴重不足,全國將可能面臨供電喫緊窘境。

針對臺中電廠排放廢水經檢測硝酸鹽氮超標,臺電表示,廢水排放超標主要是臺電為積極從事空汙防制改善,並配合中市府提升空品之期待,導致廢水處理能力不足所致,對此臺電已深刻檢討改進,並規畫明年底完成設置新廢水處理廠。

臺電表示,針對廢水排放超標,臺電會努力改進,目前已積極與臺中市環保局進行溝通,臺電也會在能力範圍內盡可能滿足市府要求。但臺電強調,中火機組攸關穩定供電甚鉅,為全國電力系統供需平衡的重要關鍵,若被迫貿然停機,備轉容量率將嚴重不足,全國將可能面臨供電喫緊窘境。

有關廢水部分,臺電說明,臺中市府自去(107)年8月迄今針對中火機組進行4次採樣檢測,並已開罰2次,其中針對9至10號機部分,臺電公司已完成改善;5至8號機部分,則已於4月2日向市府提報改善完成報告書。

臺電進一步指出,臺中市府去年8月23日針對中火9至10號機廢水排放口採樣,結果顯示硝酸鹽氮檢測值為每公升84毫克,高於現行標準的50毫克,過去並無相同受罰案例,主要是因中火近期配合臺中市府積極從事空汙防制改善時,添加較多液化氨,造成廢水處理能力不足所致,臺電將深刻檢討改進。

臺電強調,除了改善水汙染,臺中電廠也努力從事空汙改善,配合於空品不佳時降載,從今(108)年1月1日起,計算至今天4月10日,一共已經降載170次,減發約17.1億度電(含歲檢修),減發量為所有火力電廠之冠,佔比過半,降載資訊均每日更新,隨時都可以上網查詢。

臺電表示,臺灣電力系統屬於獨立電網,採統一調度,各區域所需之電力經由輸電網路連接,電力互相融通。所以除了有時「中電北送」,也有時其他區域的電力會支援中部。例如,4月1日至6日間,臺中電廠因配合空汙降載及安排機組歲檢修發電較少,且在離峯時段中部地區負載相對較高時,亦有其他區域電力送往中部地區的狀況,顯示電力跨區域相互支援,以達系統供需平衡,有其必要性,臺電期盼能與市府攜手合作,共同創造穩定供電、環境保護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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