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重磅!深圳官方:棚改可強徵 最高按建麵1:1.2補償)

3月26日,深圳市住建局正式發布瞭《關於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的徵求意見稿,明確瞭深圳棚戶區改造將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主要通過拆舊建新的方式,由各區政府主導,以人纔住房專營機構為主,其他企業可以參與。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4月9日前。

重磅!深圳官方:棚改可強徵 最高按建麵1:1.2補償

依據《實施意見》,棚戶區改造項目在滿足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配套設施要求的基礎上,其住宅部分除用於搬遷安置住房外,應當全部用作人纔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以租為主,租售並舉,統一由人纔住房專營機構運營管理。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的人纔住房由人纔住房專營機構持有或迴購,項目建設的保障性住房由區政府迴購。人纔住房迴購政策另行製定。深圳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錶示,《實施意見》在結束徵求意見,正式齣颱後,將麵嚮新項目,已經進行改造的項目將不適用新規。

重磅!深圳官方:棚改可強徵 最高按建麵1:1.2補償

羅湖棚改.資料圖

同時,《實施意見》針對棚改的政策適用範圍、項目安置補償標準、項目實施模式、房屋徵收、項目用地齣讓等核心問題上也作齣瞭明確規定:

——明確瞭深圳棚改政策的適用範圍。《實施意見》的適用範圍是:使用年限20年以上,且符閤下列條件之一的老舊住宅區:1. 存在住房質量、消防等安全隱患;2. 使用功能不齊全;3. 配套設施不完善。對於使用年限雖不足20年,但按照《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2016)鑒定危房等級為D級的住宅區,經區級政府批準也可適用棚戶區改造政策。

——統一瞭老舊住宅區棚改項目的安置補償標準。《實施意見》明確,我市老舊住宅區棚改項目的貨幣補償標準,按照《深圳市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市政府令292號)確定。對被搬遷房屋的補償,不得低於與被搬遷房屋同類型同地段房地産的市場評估價;産權調換標準按照套內建築麵積1:1,或者不超過建築麵積1:1.2的比例確定。同時,鑒於老舊住宅區戶型麵積偏小,為滿足居民改善居住條件的需求,《實施意見》明確瞭增購奬勵,允許每套住房增購不超過10㎡的建築麵積,增購價格按同項目的貨幣補償標準計收。

——創新提齣瞭棚改的深圳模式。《實施意見》提齣“各區政府主導+人纔住房專營機構為主+人纔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棚改實施模式。具體而言,棚改工作由各區政府主導,主要通過拆舊建新的方式,以人纔住房專營機構為主,其他企業也可以參與。棚改項目在滿足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配套設施要求的基礎上,住宅部分除用於搬遷安置住房外,全部用作人纔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實現瞭棚改與房屋徵收程序的有效銜接。為避免因個彆業主提齣不閤理要求導緻無法達成補償協議,或部分房屋産權人不明確導緻項目改造難以順利推進,進而損害瞭大多數業主的閤法權益,《實施意見》明確,在相關情形下區級政府可以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深圳市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市政府令292號)等規定,依法實施房屋徵收。

——確定瞭棚改項目的土地齣讓方式及地價計收標準。《實施意見》明確,棚改項目的用地審批由各區政府負責,由項目實施主體嚮各區城市更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審批,土地使用權通過協議方式齣讓給項目實施主體,並明確棚改項目中搬遷安置住房、人纔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公共服務配套、商業配套等各類用途部分的地價計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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