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7日,大四學生李俊傑在石家莊被女友朱某的前男友殺害。2018年2月6日,該案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王某賠償51384.73元。

對於該判決結果,李俊傑的父親李小國對北京時間@時間新聞記者稱,無法接受一審判決,將會提起上訴。

(李俊傑生前照片 家屬供圖)

大學生遭女友前男友殺害

2017年2月16日,即將畢業的李俊傑在石家莊找到一份在銀行的實習工作。租房時認識了房產中介朱某。

之後二人互留電話,在相識一個月過後,二人談起戀愛,隨後開始同居的生活,朱某搬到李俊傑的住處。

然而同居僅10天,3月27日李俊傑遭遇意外,被女友朱某的前男友王某殺害。

(案發小區)

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中所認定:2017年3月27日10時18分許,被告人王某找到前女友朱某與被害人李俊傑租住的住處。爲查找李俊傑聯繫信息,他從臥室北側窗臺拿了一把水果刀,以自傷相威脅,要求朱某說出手機密碼。李俊傑回到住處後,王某動手打李俊傑,隨後王某拿出水果刀,向李俊傑的面頸部劃數下。隨後120急救車到達以嶺醫院,李俊傑經搶救無效死亡。

(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中寫到的事發過程)

石家莊以嶺醫院的搶救記錄顯示,120送來時,李俊傑頸部大出血、意識喪失,瞳孔散大,左側頸部Y字型傷口,長約18cm,深入椎管,部分大血管破裂,頜下多處皮膚裂傷,大小分別4cm、8cm,深達下頜骨。

警方出具的屍檢鑑定意見顯示:“李俊傑系被他人以銳器割破頸部血管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女友曾以視頻連線形式出庭作證

2017年11月14日,該案在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朱某沒有作爲證人出庭。

李小國說,在五月份與兒子女友朱某在QQ交談後,朱某似乎就消失了,也不再回復消息。他原以爲朱某會出庭作證,但沒想到在庭上也未見到她。

事後,李小國在微博上發佈了實習大學生被女友前男友殺害,女友未出庭的信息,並將朱某的個人信息公開在網絡。

(李小國夫婦曾來到朱某老家 雙方溝通無果 )

朱某父親曾對媒體稱,李小國把這件事發到網上,相當於徹底堵死了交流的通路。

朱某父親在接受央視《社會與法》欄目採訪時表示,一開始雙方家庭是不起仇恨的,但李小國發表了文章他很不滿意。他稱,朱某目前也不和他溝通,如果法院下傳票,肯定會出庭。

2018年1月30日上午10時,該案在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二次開庭。開庭前一週,李小國對@時間新聞記者稱,已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強制兒子的女友朱某出庭作證。法庭上,朱某以視頻連線形式出庭作證,並回答了雙方提問。

(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結果 家屬供圖)

家屬稱將提起上訴

2018年2月6日,該案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被告人王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28493.5元;醫療費4950.23元;交通費7941元;誤工費10000元,以上共計51384.73元。(賠償款限判決生效之後30日內付清)

判決書中指出,對於辯護人所提被告人王某系偶犯、初犯的辯護意見,經查屬實。

並且,王某在得知他人報案後,仍隨被害人前往醫院,抓捕時無拒捕行爲,且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應認定爲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

(判決結果)

此外,目擊證人朱某證實王某在案發後捂住李俊傑傷口,120急救人員也證實其到案發現場後看到王某捂住被害人傷口,直至送到醫院,且被害人李俊傑當時尚有生命體徵。因此應當予以認定王某對李俊傑的搶救情節,爲被害人捂住傷口,屬有救助行爲,亦可酌情從輕處罰。

不過對於該判決結果,2月23日,李小國對@時間新聞記者稱,他和妻子無法接受,會提起上訴。

北京時間記者張寧

編輯戴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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