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好商量,衆人的事情由衆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

  在我國,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始終是社會主義民主相互補充、相得益彰的兩種重要形式。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

  “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

  如何理解這裏的“特有”和“獨特”?四個關鍵詞告訴你:

  1。 集思廣益。協商民主能夠真正做到廣泛溝通、廣納羣言、集中民智、形成合力,在最具廣泛性、代表性、包容性基礎上形成最大公約數和統一意志,形成求同存異、和衷共濟的局面。

  2。 真誠合作。協商民主具有黨派真誠合作的優勢。人民政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

  3。 廣泛共識。協商民主的主體和內容、渠道和途徑、形式和方法等具有廣泛性、包容性、多樣性,能夠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情況,表達各方面的訴求,集中各方面的意見,提出各方面的建議。

  4。 低成本高效率。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不存在對抗和競爭,而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可以通過最低制度性成本,收到民主形式的最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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