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李先凤花莲县12日电)花莲一家安置机构发生疑似性侵院生案,告发的吴姓护理师今天又爆出案外案,指黎明教养院也疑似隐匿性侵案件。黎明教养院晚间发布声明稿澄清,静待司法调查,并保留法律追诉权。

吴姓护理师说,在她举发性侵院生案后,有一名王姓社工向她表示,安置从其他机构转来3名院生的黎明教养院也涉隐匿性侵案。王姓社工宣称,当时在黎明教养院工作,其中一名院生疑在外遭性侵,王姓社工知道后,告知单位主管却未获回应,甚至证据被销毁。

吴姓护理师说,上午至花莲地检署作证,已向检察官说明此事,并征求王姓社工的同意后,代为立告诉书状,要为弱势者发声。

由黎明机构执行长阳正中、黎明教养院长梁桂花署名的声明稿指出,2016年9月王姓社工所任职的黎明社区服务中心发生妨碍性自主案件,依据「身心障碍机构疑似性侵害事件处理原则」,黎明社区服务中心于事发24小时内通报主管机关,并前往医院验伤,完成疑似性侵害事件处理流程。

声明指出,此案于2016年9月8日通报主管机关,并进入司法程序,2016年10月26日台湾花莲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以不起诉处分,侦查终结。

声明稿表示,被指涉的3名院生,皆因原安置机构申请减床案转介至黎明机构,而非因性侵转安置。黎明机构将静待花莲地检署侦查,并保留对此事件相关人员的法律追诉权。(编辑:吴佳颖/唐声扬)10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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