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紅玉表示競委會開始跟政府接觸,商討在多方面檢討條例,包括審視豁免機構名單。

【星島日報報道】近日四家碼頭公司合組「香港海港聯盟」,共同管理葵青貨櫃碼頭逾九成半泊位,引起外界關注反競爭行為。《競爭條例》實施三年,競爭事務委員會期間共處理逾三千四百宗投訴及查詢,主席胡紅玉表示競委會開始跟政府接觸,商討在多方面檢討條例,包括審視豁免機構名單、討論是否規範合併活動、容許獨立私人訴訟,以及賦權競委會在市場研究時索取資料。

競委會主席胡紅玉昨日表示,《競爭條例》實施三年,是檢討的好時機,已開始接觸政府商討修例工作。她指出,過往競委會在工作上遇到不同挑戰,如在燃油市場研究中不能強制要求油公司提供資料,難以調查行業運作是否有機會違反競爭法,希望修例可賦權競委會索取資料。競委會亦將審視豁免機構名單,現時競爭法豁免本港所有公營機構,但競委會留意到部分存在業務及反競爭行為,正考慮法例是否需要涵蓋這些機構。

胡紅玉又指,政府制訂政策時會維持現有持牌人的地位,做法妨礙競爭,如房委會跟原有屋邨中央石油氣供應商自動續約,她認為政府要設立共用必須設施,避免新企業不能加入市場。此外,競委會資源有限,要每宗個案經他們訴訟有困難,她希望政府可容許個別受害者自行以條例提出訴訟非常重要。至於規範合併活動早在條例草擬時引起爭議,商界大力反對,憂慮阻礙業界發展,但她解釋規範合併可避免收購導致壟斷。

由於調查每宗案件都要處理大量文件,今年競委會將進行電子化,招募更多資訊科技界人才,亦培訓內部調查人員作電子鑑證。競委會近期邀請到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專家交流,並為調查人員進行為期四日的培訓。

高級行政總監畢仲明透露,過往競委會在調查首兩宗個案時,會透過搜查令扣查公司伺服器,再將篩選文件程序外判其他資訊科技公司,行政過程亦消耗不少時間。競委會將投放大筆資金於今年內建立一套新系統,屆時調查人員可透過關鍵字搜索有用文件,提高調查效率。

畢仲明又指,過去三年競委會共處理逾三千四百宗投訴及查詢,當中六成與禁止反競爭協議的「第一行為守則」有關,兩成與禁止濫用市場權勢的「第二行為守則」有關。競委會對約二百宗個案作進一步評估,近一成半已進入深度調查。去年競委會提出三宗訴訟案件,其中兩宗案件已聆訊完畢,料安達邨裝修涉嫌合謀定價案將於今年首季宣布裁判結果,另一宗有關資訊科技公司涉嫌合謀圍標案的結果亦將於今年內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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