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區人民政府新任免一批領導幹部
宿城區人民政府於李祥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區各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根據《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和宿城區第五屆主席團第二次會議推舉結果,同意:
李 祥任區殘聯理事長;
王 威免去區殘聯理事長職務。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19年4月4日
宿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張勝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區各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經研究決定:
張 勝兼任區政府研究室(掛牌)主任、區大數據管理局(掛牌)局長、區政府外事辦公室(掛牌)主任;
趙海軍任區政府外事辦公室(掛牌)副主任,免去區外事僑務旅遊局副局長職務;
趙益飛兼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掛牌)局長,免去區委區政府督查室主任職務;
劉伯承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掛牌)副局長,免去區物價局副局長職務;
王莉莉任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主任(身份性質不變),免去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區教育局副局長(掛職)職務;
劉 揚任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副主任(身份性質不變),免去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職務;
翁崇鬆任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徐 抗任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免去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副局長職務;
陳 昀任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免去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副局長職務;
高黎明任區民政局副局長,免去區農業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劉 陽任區司法局副局長,免去宿城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楊 虎兼任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掛牌)主任;
任易非任區財政局副局長,兼任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掛牌)主任,免去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職務;
唐爲銀任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掛牌)副主任(身份性質不變),免去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劉 萍兼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掛牌)主任;
蘇靜軍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正科級),免去宿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張 傑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免去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職務;
朱 翔兼任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掛牌)局長,免去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宿城分局局長職務;
顧海濤任區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身份性質不變),免去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宿城分局副局長職務;
牛士友任區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身份性質不變),免去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宿城分局副局長職務;
張允達兼任區政府扶貧工作辦公室(掛牌)主任;
劉月峯任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正科級),免去區農業資源開發局局長職務;
海建國任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孫木森任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免去區農業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周 成任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免去區農業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仲 弟任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免去區農業資源開發局副局長職務;
何慶鬆任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區政府扶貧工作辦公室(掛牌)副主任;
張 瑩兼任區文物局(掛牌)局長;
唐春亮任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副局長,免去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職務;
張建強任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副局長,免去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職務;
張麗梅任區衛生健康局副局長,免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王道政任區衛生健康局副局長,免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田 瑞任區衛生健康局副局長,免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朱錫玫任區衛生健康局副局長,免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王 鵬任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免去區科學技術局副局長職務;
馬玄春任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
王俊昌任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鞏宏民任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陳 軍任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區水利局副局長、區運南水務管理處主任職務;
張 旭任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區司法局副局長職務;
金 輝兼任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掛牌)主任,免去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仝巨澤任區行政審批局副局長,免去區物價局副局長職務;
周連梅任區行政審批局副局長,免去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職務;
李 苗任區行政審批局副局長,免去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宋培青兼任區知識產權局(掛牌)局長;
臧 銳任區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免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姬廣海任區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免去區物價局副局長職務;
李 陽任運河宿遷港產業園管委會副主任,免去區外事僑務旅遊局副局長職務;
張 剛免去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職務;
張黎軍免去區物價局局長職務;
申沛渠免去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職務;
劉錦雲免去區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劉根玲免去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孫瑞紅免去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莊永武免去區地震局副局長職務;
楊俊才免去區農業資源開發局副局長職務;
殷 勤免去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張彩芹免去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保留正科級待遇;
馬 毅免去區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主任職務;
李 佳免去區外事僑務旅遊局局長職務;
王 梅免去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錢立新免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職務;
董鵬飛免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傅 劍免去區民政局副局長職務;
劉 德免去區農業資源開發局副局長職務;
陳茂蘭免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因機構改革,其他相關人員職務隨機構更名、撤併作相應調整。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