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什麼應該不應該。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而已。

如果父母足夠有錢,30歲結婚的時候獲得父母贈與豪宅一套。沒人會覺得不應該。這不也是花父母的錢麼。如果父母足夠有錢,25歲的時候獲得公司股份,一輩子都用著這股份帶來的分紅。有什麼不應該麼。這算不算花父母的錢呢。

所以,看你家情況嘍。


原則上是不應該,實際情況就很難說了。


我出來混得早,基本上十六還是十七歲就沒要過父母的錢,到現在還向家裡貼,因為那時造房子要錢


你自己有能力賺錢嗎


可以花父母的錢,但是每分錢都要花得值,如果有自己適合能力施展的情況下也可自己掙錢!


我覺得任何時候都不應該!


分情況

Ⅰ如果你還是學生黨,那麼你就沒有經濟來源,沒辦法供給自己昂貴的學費,沒辦法養活自己,我們不得不依附父母生活。但我們可以選擇打寒暑假工或做家教、兼職來減輕父母的負擔,增加自己的收入來源。

Ⅱ如果你是工作黨,那麼就有經濟來源,有能力養活自己,就不應該過多花父母的錢,父母的血汗錢來得不易,不應該當「月光族」的你的供給站。我們應該學會合理分配收入,奢侈品少買,可慢慢屯。

Ⅲ在父母的眼裡我們永遠都是他們的小孩,掌心人。不管我們多大,過年的壓歲錢他們會給,當然得收下了。至於爺爺奶奶其他年紀大的親戚,沒有收入來源的親戚,就不要收他們的錢了;相反,我們如有經濟來源,那麼,我們應該給他們錢花。

說來說去,我們心裡要有一桿秤,什麼事情該不該,應該有衡量的標準,標準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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