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前幾天我姐妹生日,我們吃好喝好後就去萬達的幸運兒,打算買點東西。我們去了化妝品專區,試化妝品。然後我們走到了香水區,那裡放著奢侈香水。但都沒有包裝,就在那放著。我順手噴了一下,於是店員走過來說那個不能試,試了就得買下來。那裡都有標識。(由於我真的沒有看見那個標識)所以我噴了,我看了看那瓶香水,我靠!500多!接著那個店員叫來了其他店員,五個人圍著我和姐妹。然後對我展開了一頓批判:你四隻眼睛怎麼會看不見那個標識,你瞎嗎?(現在我想起來都令人火大,但我也只能沉默)然後就說:我們小女孩那些能試的都給你們試了,不能試的也試(我也承認我是試了不該試的)然後又說:你一點也不尊重品牌(那些香水都能試啊,而且還有人給你試,而且要買的都是有包裝的啊 我插嘴道)她們又說:那些香水放在那你敢讓他們給你試嗎?你進都不敢進吧。然後又說今天上午就有個人也不小心噴了,他們也讓那個人賠了。但是態度特別不好,還說他們當時就想一巴掌扇過去(我一臉懵逼,跟我說這個幹什麼,哦,原來是讓我怕怕啊)我說我沒錢,於是他們就叫了他們經理。經理態度很好,她說看我是個學生,就不讓我們買下來了。讓我們賠100就好了,這瓶香水我們就送回廠家。然後我就賠了100塊錢。但當時我也沒有100塊錢,我還是跟姐妹借的。

事後,我也不敢跟爸媽講,就跟我一個姐姐講。講著講著越講越委屈 ,我就噴了一下我賠了100塊錢。而且更氣人的是,她還說我四眼仔。生氣。

她告訴我當時不應該沉默的,應該告訴父母。但是我不敢。

經過他們的安慰後,我也就當買了個教訓了。

希望我下次不要遇上這樣的事吧!也希望你們不要遇上這樣的事!


不知道的還以為你噴了什麼幾千上萬的限量版呢……500塊的香水,還擺在櫃檯上沒封起來但是不讓噴的話,聽起來怎麼那麼像故意的呢


我認為不給試用的產品一般都會包裝比較嚴密。這種大開大合的擺放,根據業界常理,都是可以試用的。

請問禁止試用的標識很清楚嗎?可能是很小的字,放在不明顯的角落,然後開架銷售的香水故意擺放成各大櫃檯可以試用的樣子,那或許是釣魚銷售,故意碰瓷。就和新疆切糕一個路子。

建議拍照後舉報市場監督局…至少社會人是不會這樣束手就擒,總要據理力爭。立刻給父母打個電話, 父母也會來給你撐腰,避免財務損失。題主這種吃了啞巴虧還不敢說,然後自己悶在心裡生氣的做法是最要不得了,真是仇者快親者痛的結局。幸好只是一百元沒啥大不了,下次一定要學機靈了,被人坑了要及時反抗,要找自己人後援,不能被動挨打呀。


姑娘,你是被碰瓷了。商場出售的香水都是沒開封的,有包裝有塑封。當時你應該觀察一下其他幾支,噴管是不是空的。空的才證明是新的,沒人用過的。噴管有液體,證明已經被用過了。

快過年了,就當破財免災吧。你要相信,你對付不了的人,早晚都會有人狠狠收拾他們一番。


經營者是沒有權利處罰你的。這個是根本。

再說了,就算30ml500元,那麼噴一下0.5不能再多了。一看您就是被碰瓷了。

這邊呢建議您向當地工商或者消協投訴一下

100一下的香水,至少我沒有見過


看描述覺得很奇怪,正常來說,全新不讓噴的香水怎麼會無盒無封放外面?裸瓶放著櫃檯上的自然會被人當tester,難道他們賣香水都沒盒子,直接裸瓶賣的嗎?還有這是什麼香水哦?張口就來,很高貴嗎?


放在櫃檯就是讓試的啊,不讓試就別賣貨啊。他們是不是看你是學生欺負你呀?可以投訴商場的,或者向他們總部反應


看你噴的啥,另外,如果影響二次銷售,那賠多少還真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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