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沒合球不算走步,那為什麼像小卡,字母哥,喬幫主,麥迪之類的手大的人不會單手抓著球就跑呢?


以為裁判瞎嗎?


謝邀。

這個算普及常識吧:

單/雙手持球停滯(不再dribble)是運球一次結束,特彆強調了雙手同時觸球無論什麼狀態也算運球結束。

合球這個詞代表的動作,在裁判中間是有爭議的,個人不建議愛好者深究。


單手抓球算持球了 跟合球一樣


用腳踢可以


抓球你怎麼運球?


三步上籃不就是抓著球跑嗎?

超過三步?走步了唄


規則中沒有說沒有「沒有合球不算走步」呀。fiba規則中說「運球過程中球離手時不確立中樞腳」(也就是不計算步數)。因為球在手上停留開始視為運球停止,移動中運球停止時若一隻腳正觸及地面則下一隻腳視為中樞腳。


合球不是雙手持球才算合球,只要球在手中以非運球節奏停的時間過久就算運球結束,類似於排球中的持球,如果翻腕,無論多久都算運球結束。

另外,人一般運完球之後有兩步左右的調整過程,如果你最後一次運球到上籃都n多步了,明顯超過了調整階段,那就是走步。


單手抓球不就是停留球於手中造成結束運球了嗎, 不等同於合球嗎?也就是持球。

多思考下,你運球的時候是停球在手中的?你允許翻腕再拍球嗎?允許抓住球繼續拍嗎?允許雙手接觸球再拍嗎?為什麼不允許?因為這些動作停留球在手中了。但你沒有停留球只是運球中手碰球說明沒有運球結束,那就沒有持球,既然沒有持球就沒有走步。


額。。。所以沒合球不一定不算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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