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可以一輩子在一起,可以把他放在手心,也可以讓他去過他要的生活。

愛不是佔有,如果一段感情的存在只讓一個人覺得開心,那愛就已經變質了,無論是放不下還是現在還愛,你都應該做很好的自己,也從他的世界消失,過好你自己的生活,畢竟你還家人,還想要有一個童話般的未來!


看到你回覆別人的話,我個人認爲只執念,你們會分手,那麼久證明你當時對這個結果是默認的,如果說現在還是走不出來的話,可能是因爲你們當時和好又分手,而他很快就有了新的對象,你還在懷念過去。

他已經開始的心的感情,而你還念念不完過去,其實只是你一個人在受傷,放下吧,我知道很難,但是不放棄更痛苦。


在一起一個月的時間,感情不會特別的深厚。你過了半年時間任然沒有走出來說明那個她(他)仍然在你心裏,執念分辨也是簡單的。你想一想分手的原因是什麼,感情的矛盾一開始肯定是有人先犯錯了,比如一方出軌,或者精神出軌,又或者因爲一些瑣事吵架,你心裏有沒有愧疚感,如果你到現在爲止心裏還有着如果我當時怎麼樣,結果就會不同的想法,那麼這種就是執念。沒能在一起是自己的問題,問題都甩到自己身上就是執念。


和我一模一樣,在一起一個月,然後我被她沒有理由踹了,她無縫接軌一個她的朋友。

和她分手後我被逼到重度抑鬱,厭食,一個月瘦了八公斤,一度以爲人生就這樣了,喘氣都費勁,平均每天情緒崩潰兩到三次,這種情況持續了兩個月,哭到血壓和心臟都出現問題,後來我給自己提了個光頭,經過長時間的心理輔導,我走出來了,現在是分手三個月,我偶爾也會想起她,雖然人類無法做到完全的共情,但是我情況和你非常相似,我就屬於比較難拿起來,但是拿起來會非常認真非常投入的那種,還稍微有一點戀愛腦,愛一個人巴不得燃燒自己照亮別人。

身邊的朋友都很難理解我爲什麼因爲一個月的戀情就這樣了,可能其實是因爲我沒什麼戀愛經歷的關係吧,她是我第二任,第一任綠了我,她又無縫我,所以兩個加一起就讓我崩潰了。我現在回憶起來我覺得我當時實在是太愛她了,所以失去的時候彷彿靈魂都在被割裂。

話說回來我也隨便勸你兩句,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的,留住愛情不是靠真心,是靠智慧,翻譯一下就是“自古深情留不住,還是套路得人心”,分手半年基本已經沒有挽回的餘地了,希望你向前看,因爲沒人可以和你共情,我朋友告訴我,也許我只是一廂情願,我自認爲那一個月對我來說是甜甜的戀愛,也許對人家來說只是隨便玩玩,新鮮感過了就沒了,我們難過是因爲我們愛的堅定,割裂的時候自然困難,爲自己的愛付出,堂堂正正,名正言順,一點都不丟臉,所以你首先要和自己妥協,接受自己失去她的事實,而且你沒有任何不對的,放不下她也不丟臉,只代表你的感情濃烈,負重前行也是一種活法,加油兄弟,沒有誰是真的無法替代的,我也在很努力的往前走,希望你也是。

有些王八蛋真的不值,你好好提升自己,讓他後悔去吧


只是不甘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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