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上期期末考試拿小紙條被系裡的黨委書記(也就是巡考)抓到,直接沒收卷子拿住學生證讓監考教師帶著我去了我們系的辦公處,寫了份檢討,並且要受處分。導員說一年內表現好的話我遞交申請書就可以撤銷處分,並且不會和處分書一起裝入檔案,但學生手冊上說的是要把處分書和撤銷書一起裝入檔案中,所以到底是導員說得對還是學生手冊對?我現在真的好害怕,因為我是師範專業的,以後想考編製教師,害怕有影響。


考試作弊都不是什麼大問題。就看學校處理此事的態度了。

如果覺得有必要,確實有處分記錄放到檔案裏,畢業的時候放一個取消處分的材料。

如果不確認有沒有放到檔案裏的話,在畢業的時候跟輔導員溝通確認下這個事情。


後者應該是目前高校的通用做法,但要視實際情況而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作弊被抓的處分,將來會影響你的學位證。具體高校如何處置,要諮詢學籍管理部門


emm……首先你先明確登不登電子檔案,不登電子的話大概率是畢業學校就給你抽出去了。

你要是不放心就找工作之前先把個人檔案取回來,自己抽唄,抽完趕緊送回去,我認識幾個學長打架收到處分都是這麼乾的,至今安然無恙。

不過考公務員要提防,你別欠欠的自己說出去,否則別人會拿這個舉報,就算處分取消你也會掉,你還擱這上知乎實名問呢,也是心大


裝唄 不要慌 回家直接開了拿出來


那就一起放啊


這種處分都是有記錄的,撤銷之後只是說你能夠清白身畢業,但不代表你之前的經歷不會被記入檔案。

當然你們學校也有可能有一些特殊的規定。(作弊這種為了一己私慾做出的違規操作,一般被抓到現行都是予以嚴懲的)

但是,絕絕大多數情況下,只要有記過處分都會記錄,最多加一個撤銷記錄。

最後,只能說盡量讓自己之後的成績足夠的漂亮,這樣之後如果遇到質疑,還能講一個幡然悔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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