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不懂事,辜負了對自己最好的人,這麼多年過去了,突然想起自己的債,當時自己確實太不懂事,欠他的,我該怎麼還?


看到很多說法對於情債的說法,憑什麼非說是上一世帶來的傷害,那麼在最開始是誰傷害誰都無法定論,你給了對方傷害你的權利,憑什麼這又算是因果呢?

因果說,對方做了傷害你的事情,你選擇原諒,那麼一切循環概率降至最低點。

我選擇不原諒,生生世世無法原諒,也不可能原諒,恨帶給我動力,如果真的有因果,下輩子不要讓我遇到你,遇到你的每一世,都唾棄你,不搭理你,出軌你,整死你。

我希望沒有下輩子,就此兩清,冤冤相報何時了!?


情債最是難還,如果實在還不了,就別還了唄。感情本來就沒對錯,沒有誰欠誰的。不如做好現在,珍惜眼前,不讓現在的自己後悔。

過去就過去了

沒有人要你還

不要有太多負罪感

過好自己,善待他人就好


為何一定要還?

今生所有遺憾,希望來世可以再次糾纏


可以還,只是想不想讓對方知道罷了。如果對方知道了,就不太好還,會被拒絕,比如經濟上的幫助,不想讓對方知道,就背後默默替人家負重前行,比如你有錢有勢,可以替人家買通校長院長行長甚至單位領導。


我不用你還,那是我心甘情願,以前沒有回應,現在也就不需要了。

不能做戀人,那也不需要做朋友了,我缺女朋友不缺女性朋友。

很久沒聯繫,那就別聯繫了吧,相忘於江湖對兩個人都好。


順其自然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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