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好多地方都沒彩禮了,豈不是都結不了婚了?

成都,重慶,北京,上海都沒彩禮。有的話最多一萬。

廣州彩禮一萬而已。

大城市有彩禮才驚訝。

為了幾萬塊錢去打掉五個月的胎?啥三觀啊

而且都已經有房了,還願意加你的名,缺這幾萬過不了了?彩禮本身就是陋習,他不出彩禮,你就不出嫁妝就是了,多簡單。

8.8w一年甚至幾個月就能掙到,打掉5個月的孩子,養身體恐怕幾年都不見好

這個賬都算不來么?


你現在是彩禮的問題嗎?是錢的問題嗎?拎不清。

你現在去叫引產,比打胎風險大,也受罪多了,越拖越痛苦。

這樣的人家,你以為給你錢了,你嫁過去了就能好過了?要麼湊合過,要麼離婚。到時候你生完孩子,二婚,這輩子你都要對這個孩子負責,你覺得你現在打了慘,還是以後這樣慘?

我看你的樣子,那麼多抱怨,但是好像你根本沒有很在意這個人的家庭如何,感情如何,以後怎麼相處,你反而在意的是彩禮。

關鍵問題根本就不是錢的事!人家拿錢搪塞你罷了。


打了吧,這個男人完全靠不住,信口雌黃,說話不算話;如果他家裡也知道你懷孕的事,卻毫不表態,那你更要打了,這一家子都是什麼人啊。

跟你說個正常父母會做的事。十多年前,我弟媳未婚先孕,我爸知道了以後,趕緊託人打聽她家那一帶聘金、聘禮的習俗,聯繫師傅裝修房子。因為我爸認為這事是我弟不對,一定要對人負責。也因為他這種心理,我弟媳的爸狠狠地要求了當地風俗的四倍聘金,我爸也咬著牙給了。這些錢一分也沒拿回來,我弟媳沒有任何陪嫁,錢被他爸拿去蓋房子、給他弟弟娶老婆了。談聘金聘禮的期間,她和我弟大吵了一架,跑去墮胎了。當時我們全家都傻眼了,以為她不肯嫁了。她墮完胎後,仍然住在我家,由我媽照顧她小月子。當時我媽說,就算她真的不肯嫁了,我們也得照顧好她,畢竟如果不是我弟,她也不用受這個罪。就算她墮胎了,我爸仍然答應他爸四倍聘金的要求。這才是正常的男方父母吧。


孩子打了,分手,下一個更好。

拖著,到最後打不了了,你還得求著他家甚至倒貼以讓他給你名分娶你給你孩子上戶口,否則你就會背著一個未婚先孕的名頭,並且大概率成為一個帶著孩子的單親媽媽,一輩子還那麼長,又什麼時候才能遇到能夠真心接納你並好好照顧你和孩子呢??你希望你的孩子過這樣的生活嗎?


別傻了,他不會給了,就等著你月份大了打不成了,坐收漁利,一次次反悔你還看不出來?不過看你態度,就算跟你說再多你也捨不得,愛你的人是不會忍心你受罪打胎的,會儘快湊錢,我男友也剛買了房沒什麼錢,但是我家提出18他也只是希望能低點不會說出沒錢這種話

總之,你傻的可以,一再的妥協,他就是看你好欺負,他家裡也不是省油的。現在要麼打了離開他,要麼承受以後他們看不起你,沒有彩禮三金,生了孩子你啥也不是,房子沒你份,因為你沒出錢。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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