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跟我爭執我寫了什麼要我找證據給你,法庭錄音是違法的且無論我的論點如何都無法影響真正的庭審記錄,喜歡斷章取義就慢慢斷慢慢章慢慢取慢慢義,但恕我不奉陪。

*不要跟我爭鄭爽棄養沒,對我來說就是棄養了!

*2021/04/12 補充

劣跡藝人粉絲控評控到其它藝人的粉圈底下

#整頓無底線追星從整頓鄭爽粉絲開始#?

weibo.com

*2021/04/09 補充

口譯還是上次那兩個,所以一樣挺影響發揮的。

關於張恆這次交叉詢問是否有劣勢,有。

  1. 關於錄音,是不是他發的?他否認了。
  2. 關於出生證明,是不是他發的?他否認了。
  3. 同樣的在對自己不利的題目答題閃躲逃避。

前兩點很明顯的在說謊,因為就算不是他本人發的,也是他親近的人發的。

但對於這個官司影響大嗎?個人觀點並不大因為孩子才是重點,無法證明這件事造成的後果,真的對小孩產生負面影響,就如同無法證明鄭爽對於小孩有負面影響一樣,只是證明了信用都有疑慮,降低張恆的信用度,仍無法撼動主要撫養人的優勢。

但鄭爽方面有沒有增加劣勢?有

本次法審中法官數度要求鄭爽師律focus在小孩問題上,而非兩人的恩怨,所以也幫鄭爽扣了分數,且透過育兒教練更進一步證實了她現在無法單獨照顧小孩,無法或不願安撫住小孩,第二次見面都仍然扣分。

那對鄭爽有沒有加分?有

因為這次庭審揭露了在2020年7月鄭爽曾經詢問過張恆要不要口罩及回國的事情,他拒絕口罩及回應回國之事順其自然。

註:2020年7月,是在美國成為疫情全球之最的約3個月以後,也在張恆在國內被員工告上法庭兩個月之後,試想一下,你已經在美國經歷了疫情下的混亂又再度成為被告的心情要如何來面對這兩個問題。

關於誰主動的問題:

就目前的庭審內容來說,雙方都不積極處理,雙方其實也都有蠻不錯的理由造成不積極的因素。

鄭爽因為出軌或者因為想棄養的言論被錄音了,所以害怕?不爽?因此不願意主動詢問孩子情況,也不主動前往美國找孩子。張恆在Luka出生前十天鄭爽一家仍在說服他棄養,又他在一個人前往美國處理完小孩的PBO回到中國後沒幾天被孩子的母親鄭爽告了(注1),並且在接小孩回家的路途上又再一次的被她弄上了熱搜(注2),除了這些還有很多(如馬天宇讓他忍忍),他是個人不是機器他會受傷難過,而且這是兩個人的小孩,所以他認為鄭爽主動是她該做的,所以他也想等鄭爽主動。所以一方不想主動,另一方也不想主動,導致了這種結果。注1:鄭爽須授權張恆去辦PBO,否則會形同違約,在還沒將小孩棄養成功先讓自己成為被告,然後此時因為張恆已經回國,透過把張恆帳戶凍結的方式,想讓張恆飛不出去,如果那時候張恆真的飛不出去,可能就真的棄養成功了吧。注2:北京時間1月8日鄭爽在法院談話的新聞登上熱搜。

但也不要忽略了上次庭審有提到2020年11月鄭爽本來要前往美國探視小孩,但卻又認為沒有明確消息,她需要顧及成千上萬的員工而不能前往,她想主動又不主動。

父母親時間的意思是父母雙方都應該獲得與孩子相處時間

鄭爽在庭審中有提出計劃,大概是一開始幾小時(目前正好訂在小孩午睡時間),然後再延長(還是小孩午睡時間),最後可以讓她單獨帶回家照顧一天到一周幾天,但結合2020年11月的情況先是拒絕探視又私自決定,是否會給法官她有著反反覆覆的想法,也許有也許沒有,但在爭取共同撫養的情況下有提出計劃會比沒提出來的好。

張恆庭審中沒有提出計劃,基於2020年11月要跟鄭爽商量她沒來及目前僅有的兩次見面情況都不甚理想,孩子幾乎從頭到尾狂哭,且鄭爽無法安撫甚至不願意安撫Luka任由Luka哭了40分鐘左右,因此他認為目前他無法提出合理的計劃,但他是想爭取單獨撫養呼應這點是合理的,但在科羅拉多州支持共同撫養的情況下對他而言會是劣勢的。

目前我認為共同撫養跟單獨撫養是一半一半,大概率還是能給鄭爽探視權,但在她無法單獨照顧小孩的情況下還是會要求至少一段時間必須要有監督者,也可能會要求她必須上育兒的課程訓練。我的感覺是法官還是想促成雙方和解,在孩子上共同合作而非相互對立,所以才說要等幾周時間。

又寫得太晚了,兩人在庭審都有閃避問題或說謊,張恆是鄭爽也是,所以不用爭都有問題,之後再來更新我對於兩人的看法,兩人都不無辜但又都有可憐之處,但真正最可憐的是兩個小孩,因為母親不負責任的態度,還沒出生差點沒命差點被送人,剛出生不管不顧,再來是可能是忽略(?)反正有人顧了不關她的事,到現在還要被逼迫在不適當的情況下跟陌生母親相處的傷害。

*2021/04/07 第二次補充

第一階段

客戶在美國他人卻在中國的女方代表律師(大概是本次庭審唯一不在法庭現場的人),在刻意引導結論--張恆有威脅鄭爽的情況,但他舉出的對話記錄很明顯在斷章取義,譬如說,不管前言後語,只讓張恆讀打死你的那段文字,那前言是什麼後語是什麼?完全沒提到任何情境。並且幾乎從頭到尾只探討2020年1月18或19日張恆喝醉酒打出來的亂七八糟的文字,絲毫未問及任何關於孩子的問題,問到法官也警告過還是持續問。

張恆表現如何?差,很明顯情緒被帶跑了,在第一階段他只能重複強調,他喝醉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打些什麼,也多次想要做代表律師的工作,不遵守證人規定,被提醒多次。

*有人說這裡是提醒不是警告,用詞調整。*但鄭爽律師有要求法官警告張恆,但法官沒有採納意見只讓鄭爽律師繼續提問。

女方律師表現如何?差,很明顯的問的點跟法官想要的點完全不同,而且行為矛盾,明明應該要給口譯時間,卻一直想跳過口譯時間,只因為他知道張恆懂英文他也能聽懂中文,同樣也不遵守法庭的規則。

累了,我睡醒再來補充

*2021/04/07 第一次補充

首先我很失望,在這次庭審很多人還是不懂,進了法庭保持肅靜只是一個最基本的要求,從一開始就有人不斷的在干擾庭審,不管是在鄭爽律師詢問或在張恆回答時,甚至到雙方律師結辯時,仍有人不斷的在開麥,甚至有故意說話(中間在張恆回答時,說他說謊)、惡意干擾(在張恆律師結辯時故意製造聲音)的情況,真的對這些人感到無比的失望,為他們受到的教育感到很不可思議。

*2021/03/28 補充

我發現微博還有人在洗授權的事情(甚至這個問題的其它新回答),我必須說明一件事情

目前小孩要回國有兩種方式

1.鄭爽作為母親提供授權文件或跟張恆一起去辦護照/中國旅行證2.注意這邊是鄭爽已上法庭不存在聯絡不上的問題,法官認為鄭爽依舊不願意提供或暫時不給鄭爽共同撫養權(決定權),所以法庭給予法庭命令取代鄭爽授權讓張恆去辦理護照/中國旅行證。

我實在是看不出來你們一直洗張恆可自行帶回小孩對鄭爽有什麼好處,如果法庭真的在開庭後仍給予法庭命令讓張恆可獨自辦理小孩護照,這是指鄭爽的母職暫時被法庭命令取代,而且還是在她已經到達美國出席庭審!

*2021/03/26 22:01補充

有人一直在評論胡攪蠻纏,如果法院給予命令,張恆就可以帶小孩回國,這問題答案是Yes。

但問題是...以下相關資料來自網路及現有資訊。

根據科羅拉多州法律,由於Luna在內華達州出生,生下後必須在科羅拉多州待滿6個月,才可以進行訴訟請求,因此張恆在2020年7月發律師函通知就是為了做最後一次努力,而鄭爽收到律師函後就是拖著張恆,然後回覆期限前幾天自己去起訴了。

重點是回覆期限前幾天,先前代孕機構在一開始就向她與張恆說明過,寶寶要申請護照需要雙方同時參與,若一方要申請必須持有另一方的授權文件(她在庭審上表示她知道),所以她有時間考慮在疫情情況下先給予授權文件讓小孩回國,但她沒給反而去起訴了,然後寶寶就被拖住了,因為有類似的訴訟請求,所以張恆不可能再提,而寶寶撫養權有疑慮的情況,張恆仍然是無法把小孩帶回國。

鄭爽沒給張恆機會去申請法院命令,在2020年7月之前的情況的確是小孩護照需要她的授權文件才可以申請,並且她從未提供過,所以如果可以代表鄭爽公然在庭審上說謊。

而2020年8月以後則是她用訴訟拖著寶寶,不讓寶寶回國!

洗這條就拉黑,歡迎討論其它問題!

*2021/03/24 23:37補充

有人質疑我只看單方面的庭審來判讀的解釋:

法院是看孩子的最佳利益,什麼是最佳利益,就是看誰把孩子放在心上,放在第一位,我探討的是監護權官司的問題,因此光看這點就已經足夠我判別zs與zh之爭。我不需要關心zs是否虐狗、不需要關心zs是否有心理疾病,那些都不該是我關心的,是她身邊周遭包含所謂的粉絲該關心。建議愛提這幾點的用戶,建議可以去信給律師,讓鄭爽自證,她以上都沒有,是zh說謊,在法庭上說謊做假證詞是有法律責任,也可以影響法官的裁判。

然後會有人來說張恆出軌啦老賴啦,再說一次孩子的最佳利益他們兩人之間的糾紛與監護權官司無關!

*原文

根據現在美國撫養權官司最終聽審情況暫結,除非4/6女方律師突然給力扣倒張恆,否則鄭爽可能連雙方協調就能探視的探視時間都沒有,可能是受監督的探視時間且需先進行治療,而最差的情況是什麼都不給,法官認為鄭爽的精神情況不穩定會傷害小孩。

其實上午場鄭爽就幾乎敗光手上的籌碼了,從上半場的對答來看鄭爽極力地保持冷靜來對話,但明顯在某些時間點的邏輯是自相矛盾,甚至是下意識迴避問題。最關鍵的問題是在2020年2月的時間點,鄭爽既然認為張恆沒在照顧小孩,也就是說小孩處於一個沒有人照顧的情況,怎麼沒來美國找小孩,即使是要主動詢問張恆也沒做到。女性法官主審本來應該對她有利,但我個人認為這題基本可以立定勝敗。其次她承認了她曾經將張恆拉黑,也就是說後續張恆的聯繫不上都有理由可以用,對她極為不利。再者張恆的訴求要帶小孩回國,當庭她也承認她知道她要給授權文件辦理小孩的護照,而她沒給過,甚至沒主動詢問張恆該給什麼文件,她認為張恆應該主動告知她需要什麼文件

上午場總結,她整體陳述給人感覺是被動不負責任,在2019年12月她授權給張恆能從醫院領走小孩到2020年7月收到張恆方要求她放棄撫養權的文件期間,除了2020年2月主動聯繫一次,再沒有任何的主動聯繫,再沒有任何的實際行動,即使她認為張恆可能沒在照顧小孩,也從未嘗試主動聯繫張恆或排開工作前往美國尋找,一直到2020年7月收到張恆要求她放棄撫養權的文件

以下我節錄了幾段關鍵的對話。

詢問者:你2019年12月在做什麼

鄭爽:在等張恆發訊息詢問者:但你有試著聯絡他嗎?主動聯絡,有嗎?

鄭爽:不記得了

詢問者:你確實封鎖他了嗎?2019年12月是否已封鎖跟他聯絡的任何管道鄭爽:是的

詢問者:你是不是對代孕機構有這樣的說法,就是張恆沒有在照顧小孩,你是不是有對代孕機構這麼說過?

鄭爽:不記得了((在翻文件,第6頁...))詢問者:同樣的問題鄭爽:因為張恆沒有跟我聯繫,所以我認為張恆實際沒有去醫院接小孩,然後代孕機構也沒說任何關於小孩的訊息,所以我需要代孕機構告訴我。詢問者:但是在2020/2你沒在照顧小孩,對吧?鄭爽:我以為張恆在做這件事情

問題沒記到

鄭爽:我有簽署小孩可以讓張恆單獨帶走的文件 詢問者:那為什麼你發的微信訊息中顯示,你跟代孕機構說,你不同意張恆從醫院接走小孩 鄭爽:2020年1月19 張恆有發他在上海的定位,所以不知道到底是什麼情況 詢問者:重問 鄭爽:在2019年12月,有簽署單獨父母可接小孩的文件,所以我認為張恆能接走孩子 在2020年1月19 收到在上海的定位,我不知道張恆到底有沒有去接小孩,我不確定 更正:視頻,張恆在上海的視頻 詢問者:不想知道這些,這是個yes or no的問題 ((女方律師反對問題))

((反對無效))

鄭爽:認為翻譯不準確,不回答這問題

詢問者:2021年1月你在工作嗎?

鄭爽:有詢問者:2020年1月有沒有工作?鄭爽:不記得,有經紀人幫忙記,所以不需要記詳細日程((再詢問一次))詢問者:2020年1月你是否有工作?鄭爽:我有在工作詢問者:你知道預產期,為什麼還接工作?鄭爽:在我的認知中,我授權給張恆了,所以不需要去美國詢問者:代孕機構是否跟你說過,要有雙方父母參與才可以辦護照? 鄭爽:知道,若張恆一個人要辦需要我的授權 詢問者:你有沒有這麼做(你有沒有給?) 鄭爽:沒有,我需要張恆跟我說,我需要張恆明確的說明給他什麼文件,才可以授權

天天自稱純路人,回答的問題各個都是幫鄭爽洗白。

人家說鄭爽代孕棄養,純路人就說張恆老賴。

嘖嘖嘖,粉圈毒瘤。


法律會還zh一個公道,zs這種藝人早就該封殺


現在造謠都不需要成本了嗎。

前幾個回答有說聽了錄音,張恆承認出軌

請問你們是在哪聽的,從頭到尾法官都沒有問過這個問題

空口造白謠

服了洗地的粉絲們了。。

可真是怕怕,張恆要是不放過鄭爽,鄭爽就要去出家了呢。。

呵呵,這是一個三十多歲的正常人能說出來的話嗎

不過

我建議有自己正常邏輯判斷,稍微有點文化,至少初中畢業的人士,如果真的關注這個問題,可以去看八小時的庭審錄音

看看是粉絲瘋了還是世界瘋了

看看正常人怎麼評價zs

看看正常人怎麼評價zs的粉絲

who cares 鄭爽,只是看笑話吃瓜罷了


天啊,鄭爽的水軍都洗白洗到知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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