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朋友認識時間很長,但是在一起時間不久。他跟他前女友在一起很久,在他那裡看到他前女友的東西和照片,心裡很不舒服,我覺得不應該這樣,應該給他一個緩衝期,但是我又不知道怎麼調節心情。


歷史遺留問題最難解決,也最不好解決。找相關責任人表明立場吧,妥善處理。


我心情很好,她盜刷我男友的卡被送公安局了


看到這個問題突然回想前兩年我對象的前任在社交平臺上罵我的情形,特別狗血,幾百個字都說不完,發了下面的微博後再也不來蹦噠了。

總之一句話男朋友的過去你沒辦法參與,沒有哪條法律規定他在認識你之前不能談戀愛不能喜歡別人,既然你們兩個人認識並且相愛了那別人不管路人或者前任都得靠邊,看待他的前任就得看待路人一樣,不要因為心裡覺得他們有過往就心裡特難受,犯不著。該怎麼過就怎麼過。


其實主要看你現男友對他前女友的態度,如果他已經把她當死人了,你還有什麼需要調節心情的?


當她死了


就當她自掛東南枝了吧


正面問題,適當的把迴避的問題說出來不要太刻意


看你男朋友態度 出現就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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