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重度殘疾人呢?選擇同樣的「他.她」1+1會>=2麼?


咋說呢……我就是殘疾人,我對象是健全人。在一起三年了,她好像沒覺得我是個殘疾人。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做殘疾人工作的,我們也會接觸到殘疾人找對象這個問題,我們大部分會讓肢體殘疾人結合,但是絕對不會讓智力和智力,精神和智力這樣結合。容易出事……


感情這種事隨緣啦,我就覺得有愛人很好,沒有我也要讓自己過的不差。本來現在的適齡男女青年找對象都難啊,殘疾人在婚戀市場上更是絕對的弱勢啊,就算兩個殘疾人在一起也得真心喜歡纔行啊。


我個人覺得吼,如果是兩個人都生活不能自理的話,最好還是不要在一起…除非是經濟條件很好那種除外,可以請人照顧自己和另一半,不然的話就是給一直在照顧自己的親人增加了壓力啊…

像我的話,我就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了,條件又一般,如果結婚的話肯定不會選擇和自己一樣身體條件的啦,他至少要能照顧自己呀,因為我媽媽照顧我已經很辛苦了。但是其實呢,什麼事都不是絕對的,一切都是有可能的不是嘛?


嗐,我自己有時候都討厭我自己,我已經不那麼期待了,尤其是感情方面。

命就是命啊,誰讓你殘疾呢,明明生活在一個世界,實際上各有各的世界。這點上正常人也一樣,但殘疾人更加難受罷了。

大兄弟,現在科技日新月異,沒準有生之年能等到人型天使,人造人呢,努力吧!


怎麼講呢?

我這個人是有些慕殘傾向的。

所以很久之前(大概有一兩年了),我製造了一個腦洞。那個故事的男主角就是一個殘疾人,高位截癱並且失明,總之,很慘。

一個主角在被賦予了設定和人格後,為了使他的形象更生動,我經常不得不改變我原來的故事大綱,讓主角自行在各種情形下進行選擇。就是說,他在我腦洞裏活了起來,有些時候他的選擇不由我了。

所以這位男主殘疾後,把自己的人生規劃中結婚生子那一部分去掉了,他主動去掉的。

我不是為了說明殘疾人不能擁有愛情。因為這個主角的選擇不重要,我怎麼看待他的選擇才重要。

這個主角人很好,性格溫暖陽光,非常有擔當,而且很優秀。他當時跟自己弟弟說不結婚的理由是:不想耽誤人家女孩子(他本來就沒有女朋友,這裡的女孩子泛指所有的女孩子)。

我當時自問,如果這樣一個男生我遇見了,我會不會願意跟他戀愛結婚?答案願意啊。甚至我覺得這樣好的男人,哪個女人會不喜歡。至於跟他戀愛結婚會有什麼樣的阻礙,我父母親人肯定是很大一阻礙,他們一定會反對,但我這樣的人,我高考完了頂著一大家子的壓力,跟家人吵架吵了一個多月最終還是選了我喜歡的專業,我會怕這種事兒?還有照顧他的問題,大小便失禁之類的,我也不擔心,學我們這個專業的都不怕臟。

然後思來想去最大的阻礙居然是,我覺得我配不上他,我自卑。

對於他這個不結婚的選擇我就倆字評判——鬼咧

當然很有可能是因為我有慕殘傾向才會這樣想,正常姑娘的想法可能會不一樣。

還有另一個例子。

一個提問,大概是家裡有個殘疾家人有什麼感覺?

當時有位答主的回答讓我很受觸動。她說她父親高位截癱很多年了(大概是從她小時候開始的樣子,我也記不清了),但她的童年很幸福,他的父親積極向上、談吐風趣幽默、很有智慧,即便在截癱後也是他們家的主心骨,他們的家庭氛圍一直很好,很樂觀,以至她一直想找一個她父親那樣性格的男朋友。那個回答我現在還收藏著。

還有一個例子,是我親戚家的哥哥,前幾年車禍,癱瘓且失明。事實上前幾年他還有康復希望的,肢體有感覺,甚至眼睛也有輕微光感。但因為他懶惰(沒錯就是懶惰)而且怕疼,居然放棄治療了(他媽就慣著他?我當時聽說後很無語)。他妻子目前正在商議離婚事宜,他有個兒子,他父母健在且未喪失勞動能力,再往上,他還有個爺爺。兒子自然會由女方撫養,但是他的父母上面要照顧老人,下要照顧他,目前還有勞動能力尚且過得去,一但他父母老去呢?(是很近的親戚,消息都是一手的,不會有什麼隱情)

這是三個例子,寫了很長,我就是為了說明一件事——一個人是否值得喜歡、是否會被人喜歡,是由他的修養見識性格和態度決定的,殘疾與否,或許會稍有影響,但永遠不會是決定性因素。

所以提高自己比吸引別人更重要,如果你眼光足夠長遠,見識足夠廣博,你就會發現婚姻不過是生命裏很小的一部分。而如果你足夠樂觀向上,至少會讓身邊照顧你的親人朋友能夠開心一點。

如果你足夠優秀,就不需要擔心沒有人喜歡了。

謝邀,鞠躬,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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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這。我居然更新回答了。

我承認我是有慕殘傾向,但這不意味著我是一個慕殘者。程度是不同的。

比如我會刻意尋找一些關於殘疾人的消息、護理知識、感受等資料或者文學作品去閱讀,甚至會開腦洞專註講一個殘疾人的生平,一個殘疾人的戀愛史,以及另一個的偉大生命。

但我不會因為誰是殘疾人而對誰另眼相加、投懷送抱,因為這符合慕殘,但不符合我的愛情觀。

就是說,殘障人士在我心裡的地位和健康的人是平等的,而不是比健康的人更高。

舉個例子,我喜歡古龍小說裏的花滿樓,但這不妨礙我也喜歡楚留香。

所以如果有因為慕殘這個原因而把我看成一個選項的單身男青年們不要來找我了。

我也算個比較自卑的女生,就實話講,現階段的我不夠優秀,高攀不上。

而且我的人生規劃裏就沒有結婚這個選項。在這個回答前不久我寫過一個關於追星的回答,提過我是個無婚姻主義者,所以我不想結婚是真的。

最重要的是我有喜歡的人了,雖然不可能在一起,但是曾經滄海,大概就不會喜歡別人了。

貧乏的生命就這點好處,凡事看得通透。所以打老遠一看就知道婚姻在人生中的佔額很小,知識和生命本身比它重要多了,所以所思漸遠,務求大道。

就是這麼回事兒。

最後忍不住反駁一下評論區那位妄自菲薄的。

殘疾不是醜陋的。哪怕全世界都覺得它是醜陋的,你自己不能這麼覺得。因為嚮往美好,美好才會如期而至。

而且美醜這種詞是很難界定的,你覺得醜陋的東西,別人未必認為醜。哪怕你曾經因為殘疾被人打上醜的烙印,你大可以懟回去。

你說我醜,那美的標準在哪兒?

你憑什麼制定這個標準?

你誰啊?

滾!

我剛學會的懟人法,活學活用哈哈。

至於不可接觸。我覺得不可接觸的原因是難以接觸。就跟針對殘障人士的基礎設施建設有關係了。但這個,我真的沒有什麼辦法。

鞠躬,再見,我忙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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