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之合理啊!這有什麼好說的呢,政府政策文件在那裡


那個時候,國內剛剛好轉,大家都風聲鶴唳,草木皆兵,重壓之下,必然會採取風險最小的處理辦法。

更重要的是,有太多出國與歸國人員吃退燒藥隱瞞發燒癥狀,有他們作為背景,你覺得你自認為「合理」的解釋,真的有說服力嗎?你說體溫超標是「偶然」,有怎樣怎樣的原因,這些,也都是你的一面之辭罷了,你自己知道自己沒說謊,別人知道嗎?

你只不過是經歷一次不愉快的隔離,你周圍的醫務人員和普通民眾面對的,是一種未知的巨大恐懼,一種犯了錯就關乎生死的壓力,換位思考一下,你對防疫人員寧可錯殺三千也不能放過一個的做法可能會更加認同。

畢竟,無論你得沒得病,這些人都不會傳染給你吧,但反過來呢?

反抗?反抗什麼?反抗巨大恐懼之下無限洶湧的民意?


非常合理。本著對自己和其他人負責


這個問題我覺得應該分情況具體來看。

要考慮的因素有:

1.疫情嚴重程度。

2.體溫偏離正常值程度。

3.醫療資源飽和程度。

總體來說,在醫療資源不緊張的情況下,對於高燒,低燒患者,可採取區別處理,不滿足發熱(≥38℃),居家隔離/不隔離自查。滿足發熱,住院隔離。

事實上目前的情況(2020.08.18)正採用的就是這個方式。

如果醫療資源緊張,趨於飽和,那麼應當嚴格對待發熱條件,任何情況下醫療系統的崩潰都是災難的開始。

但如果在疫情嚴重,疾病原因/傳染途徑/傳染性/無癥狀攜帶情況不明的情況下,一切都應謹慎對待,用嚴厲的應對機制消除任何人為疏漏。我想您當時就應該是這樣的情況吧。而且還要區分是否來自疫區。

看您的描述,應該是對隔離/治療期間的住宿條件不滿。這個,我想每個人都會有同樣的感觸。但退一萬步來講,當時的情況,並非有一個人或者某一個機構可以全權對您,您的家人以及公眾健康負責,所以本著「寧錯勿漏」的原則,對您實施了當時的措施。

拋開所有物質上滿足與否的感受,對您的配合,以及當初醫院的措施,公眾都應該給予讚揚。

別想那麼多了,過好當下是我們更重要的事啦!


合理。

二月份的時候國內是什麼情況想必你也是有了解的,你回國是正確的選擇,付出的代價肯定是一道道嚴格的檢查,這是必不可少的。

畢竟是為了你負責,同時也是為了你身邊的人負責。自從疫情發展到現在以來,報道說有人潛伏期長達幾十天,有人核酸陽性但沒有任何癥狀,有人康復之後又轉陽……

現在看來,最近國內突發的病例,治療之後又復陽,等等情況來看,我們對新冠還是了解太少,所以嚴格一些還是很有必要的。

至於你說的醫院環境不好等等,也是沒有辦法,畢竟那時候資源也有限,各個城市治療條件肯定也有差別,而且你並不是長住,其實算是住院觀察幾天,還好你沒有被感染,還是挺幸運的。


防範於未然,國外疫情你也知道是個什麼情況

國內疫情好不容易控制住了,但一個不小心就有可能又殺進來

萬一你就是那個「不小心」呢?

你可能覺得只測一次不準確

但是如果你第二次測出來沒有超標,這也有可能是不準確

這事沒有百分之百的

只能把危險扼殺在搖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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