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男朋友討論這個問題,結果大吵一架,之前說過結婚就買房寫我名,然後昨天提到這個事情他的意思是把他姥姥家那個八十多平的房子翻修一下結婚先住那個過兩年兩人世界,因為我們四年幾乎一直異地戀,想攢兩年錢在把這個房子賣了買新房子這樣可以少還兩年貸款,一結婚就背著房貸,很壓抑,晚兩年貸款就能變少?但是我的想法是結婚就要住新房在一起四年異地四年甚至更久換來的就是翻修的小房子,我心裡不平衡,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固執,但是家裡也不願意讓我結婚住翻修的那座房子,說是婚後過兩年再買,到時候就不是這樣了,可能是三年,四年,五年甚至更久。他之前跟我說商量 我說不住 然後現在就不住我倆就完蛋。。。。。所以我該怎麼辦


想要任何東西都自己去掙

你大概瞭解一下彩禮和嫁妝的作用。

大致是兩種,第一種是婚後女方併入男方家,生產力也併入男方家,彩禮是男方生產力提高對女方生產力下降的一種補償。一般彩禮保留在女方父母手裡,嫁妝是女方給女性婚後的一定生活保障,一般在女性手裡,類似於私房錢。

第二種比較現代,是男方父母和女方父母給新人在新家的啟動資金,男方給的叫彩禮,女方給的叫嫁妝。

你考慮一下自己是哪一種,然後再考慮一下該怎麼要彩禮和給嫁妝。


這個傳統或許給許多家庭帶來了困難

彩禮和新房,男方應該按照兩人的需求自己自己的能力做到最好,來以表自己的態度以及對女方的重視

這個傳統是古代流傳下來的,對於一些困苦的女方或許這是一個寬裕的機會,可是每一個孩子都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家長並不會是用孩子換取你們的財產,而是想用這份物品來檢驗男方是否重視,自己的女兒是否可以安心的交給男方。

其實我並不理解為什麼有些男生不願意給,一個能用錢換來的信任是一件多麼容易的事,大多數的女方是不會真的苛刻的讓你做能力範圍以外的事,如果真的要求提的過分,你可以想一想是女方真的無理取鬧,還是你有的地方沒做好讓人家不想鬆口。當然如果是前者你大可以不給甚至離開,如果是後者你完全可以用你的誠實用你的真誠去打動。


這個根據當地的風俗習慣和兩家的經濟情況,自己商量就好了,一般都是男方嫌女兒要東西,女方嫌男方沒有經濟保障,畢竟女兒一旦生育,身心都會承受很大痛苦,所以希望有個保障也能理解


這個不一定,要均衡家裡人的想法。如果自己父母有這個要求,可以向男方提。再根據男方的經濟條件,再決定彩禮和婚房的事。


父母考慮的也對,怕有什麼變化。但是其實要看你男友靠不靠得住,以後確定可以買房嗎 就是人品要好有能力,小住一下新翻修的也是可以的。不過從你的描述來看,我感覺不可靠啊。還有彩禮一定要給。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