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10月29號也回國了到現在都沒有出去 請問怎麼計算的


是從申請續楓葉卡的那一天(申請表上時間)算,往前倒推5年。這5年裏,累計住滿2年。題主是2018年12月登陸,那就是在2023年12月申請續楓葉卡時,這個5年區間,住滿2年就可以了。


從您遞交的服務往前推算五年


簡單說就是從拿楓葉卡開始,每5年注滿2年。你的情況就是從18年12月開始,到23年12月這段時間,累計有兩年住在加拿大。這期間你無論多少次進出加拿大都可以。


加拿大的楓葉卡需要每五年更新一次,根據加拿大新《移民及難民保護法》第28條規定:一個永久居民,在任何一個5年時間以內,必須有2年的時間居住在加拿大。

移民監對於你居住時間的審查期是從你申請新的楓葉卡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來算的,這5年裏只要你累計住滿兩年,合730天,就能維持永居身份,之後也可以申請入籍加拿大,入籍以後就可以和當地公民一樣不用再受移民監限制了。而移民監要求的5年裏住滿兩年,實際上也是比較靈活的,你既可以在前面直接住兩年,也可以中間住,也可以最後住,兩年的時間不一定非得一直連續,期間也不是說你一步都不能出加拿大大門,而是說大部分時間不能不在加拿大即可。

而且西方國家都講究人權,所以在移民監這個問題上,有幾種情況也是可以變通的,包括:

配偶陪伴

即陪伴身為加拿大公民的配偶/父母(如申請人不滿19周歲)在海外居住的時間可以計算在內。海外派遣

本人受僱於加拿大公司或者政府並被派遣到海外工作的居住時間可被承認。

陪伴海外派遣的永居配偶

是第二種的疊加,即陪伴被加拿大公司或政府派遣在海外工作的永居配偶/父母(如申請人不滿19周歲)在海外居住。

就題主情況,18年底纔出去,至今也就差不多兩年時間,距離5年還早得很,暫時還不需要太擔心移民監的問題啦。


可以參考之前回答過的一個問題,鏈接如下:

疫情期間要不要回加拿大保留楓葉卡??

www.zhihu.com圖標

基本上,如果你成為永久居民後不到五年,則能夠在成為永久居民後五年內履行居住義務;

如果你已經成為永久居民五年或以上,時間則要從邊境官檢查你的居住義務時往前推算五年,看你時候符合居住義務。

時間無需連貫,五年內加起來滿兩年即可。


以下情況將失去楓葉卡。

landing日起開始5年後的每一天,往前推5年都需要保持2年居住記錄。


首先要看你拿到楓葉卡是不是滿5年了, 如果已經滿5年, 從你申請之日起往前推5年, 看這五年內在加拿大的天數是不是夠730天; 如果還不滿5年, 要看你目前已經在加拿大居住的天數加上以後還沒有居住的天數是不是有可能達到730天來決定你是否meet residency obligation requirements. 當然有你在境外的居住的天數有可能也算在加拿大境內的特殊情況。 其實就是移民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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