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本人觀點。

談過戀愛分手之後連朋友都不做。既然分手了,就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不然分手是說著好玩?那樣對自己太不負責了。能提出分手,就是因為對方有某一點讓你不能接受了。。。喫回頭草代表你強迫自己接受了自己以前不能接受的底線??


因為什麼原因分手的呢?又是怎麼確定雙方還是喜歡著對方的呢?如果還想相處的話可以以朋友的方式相處啊?你們這段感情是不是可以挽回呢?想挽回一個人一定要針對你們的分手原因進行改變和提升,通過你們平時的聊天和接觸讓對方感受到你的變化,這樣對方纔會重新考慮你們之間的關係。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我是芊芊,祝好!


我覺得要麼就在一起 要麼就徹底分開

這種不清不楚的關係會讓雙方都痛苦


為什麼是好像還喜歡著?喜歡就去追,不喜歡就當做對方像死了一樣,偶爾想緬懷也可以,當時最好選在清明節。

如果是相互喜歡,卻真的不能再在一起了,就像金庸先生小說裏描繪的那樣:江湖偶遇知己,奈何江湖路不同,便留下彼此一件信物,今生不再見……


1.分手了還喜歡可以考慮要不要複合

2.好像還喜歡那說明沒走出來,如果不想再重複上一次的分手,就逼自己遺忘,不見面、不聊天、不去想他。

3.還喜歡是男女喜歡,還是因為喜歡這個人?如果是覺得人不錯,不想失去這樣一個人,可以雙方和解變成摯友。

4.以上所有關係都是兩個人共同達成的,首先需要明確自己想要什麼,再通過和對方溝通一起達成。沒有一個人能夠單獨完成一段關係。


已經分手了就做朋友吧。

好朋友。

不遠不近的陪著他。

看著他。

其實就挺好。


如果真的還喜歡,為什麼不重新在一起。如果不能,也忘不掉過去,那請以陌生人的身份相處,也就是不再聯繫。

已經過去的感情,已經死掉的愛情,不該再糾纏在彼此的世界中,徹底忘記,才能迎來新的生活,也許,你能遇到一個人,可以治癒你曾經所有的傷疤,那個人可能是你該等的人。

如果你們能坦然面對過去,快意恩仇,那就以朋友的身份相處。


當斷不斷,必受其亂。


沒有關係相處,還想相處什麼?自己看著前任很舒服嘛?


朋友啊,盡量減少自己主動找ta的次數,多轉移注意力吧,慢慢的你會發現沒有那麼喜歡了,可是還是喜歡著,在聊天聯繫沒有以前的狀態,可是對於這個人不可否認,就是有你喜歡的地方,對你有著不一樣的吸引力,可是那又怎麼樣呢!你還有你的生活和夢想,註定你們不可能,(如果你是追求愛情的人當我沒說)我不是隻追求愛情的人,有些人的相遇喜歡就是來錯過、成長的!也許你們還是朋友,可以不常聯繫,可是隻要當ta有難來找你,你會無條件盡你所能去幫助ta!

祝福ta吧!祝福是最好的禮物!


兩個人已經分手了,好像還喜歡著,以什麼關係可以相處?


如果沒有再在一起的可能就祝他前程似錦把


是我的話我會刪掉他所有的聯繫方式,強迫自己不去聯繫他,去看關於他所有的一切


不要好像,明確一點。明確他是不是你要一直走下去的人,明確你是不是他未來要牽手的人。還是說你們都只是玩玩


我跟我男朋友分手快兩個月了 我們沒有斷聯 分手是他提的 可是他每天都會發消息關心我 說還喜歡我 但是不能跟我在一起了 我一邊承受分手帶給我的痛苦 一邊貪婪享受他的關心 我知道這樣不好 但是我拒絕不了 有時候想想寧願他出軌也好 不愛了也罷 有個具體的分手理由 總會讓人死心的快一些 我現在偶爾感覺好像又回到了在一起的時候 但他總會一兩句話就把我打回原形 我刪了他 他又加回我 我問他為什麼分手了還要這樣對我 他說他犯賤 我好糾結 有時候想著如果這樣耗著是不是還有和好的餘地 有時候又想讓自己清醒一點 但我現在更多的 不是在乎我跟他是以什麼身份相處 更多的好像就是我們相互都在就夠了 在你想愛他的時候你就去大膽的愛直到你不愛他了就不愛了吧


時間會告訴你一切


兩人都分手了,如果真的還互相喜歡,就和好,把事情都溝通交流清楚吧,如果發現真的有代溝或者兩個人是真的不合適,就乾淨分手,利落一點,我覺得能和好就和好吧


回不去就及時止損,不要想著相處啦。當個陌生人把他默默放在心裡,互不打擾。


不相處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

但一旦選擇了放棄

喜歡也顯得很廉價了


深思熟慮之後還是陌生人吧,畢竟以後你們都要結婚,祝ta幸福是真,祝ta們幸福做不到。我就是這麼心胸狹隘(手動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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