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達商品市場經濟環境狀態下,貨幣是人類和每位勞動者,從市場謀求獲得維持生存勞動發展,所需各種有益物質精神條件的「法定和有效」憑證、必要條件與保障。為此,缺少貨幣,將無有足夠的購買了;以及解決一些「事情、問題和困難」的有效條件。但它絕不是解決世間一切「困難、問題和事情」的唯一。所以,要以自身客觀真實的「消費、支付和承受」水平、能力和現狀,決定使用、支配和擁有貨幣的額度。貨幣最終要為人所服務。故樹立科學、理性和睿智的消費觀。才能做貨幣(金錢)的主人,而不是奴隸。


不一定,完全以精神為中心的人對於任何符合他精神意志的事都有極大的興趣和滿足


金錢是幸福感的基礎,沒有金錢很難有幸福感,可有了金錢不代表人能獲得幸福感。

幸福感這個詞,曾經很火,央視十幾年前有個採訪,大街上逮人就問你幸福嗎?以至於很多人的價值觀都被影響了,覺得幸福可以作為人生的終極目標,比名利更值得追求。可幸福是什麼?在很多人的潛意識裡,不過就是更好地享受物質生活。可主流媒體非要引導大家將幸福定義為形而上的東西,比如內心的滿足感。

道德經里有句話,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不美矣。幸福本身是某一刻的感受,或偶發於本人內心,或成形於他人眼中,不可能是一種長久的狀態,因為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情緒會影響人的感受。

因此,我更加贊同現下一種觀點,大意是別再過多提倡追求幸福,這太空洞太沒有意義,往往讓人無所適從;而且還給了人一種期待和潛在評判自己人生的標準,常常自覺生活不幸福,懷疑人生價值。


金錢決定了你的生存能力,決定不了你的生活態度。


好傢夥,

這句話應該是個肯定句,而不是個疑問句


肯定不是,尤其在國內。貧富差距越大,分裂越大,當官的被查,賺錢的被酸,不賺錢的心理變態。因為每個人都不可能在一個圈子裡完全生活,反正都挺不愉快。


錢是『信流』,信流而『物』,獲物而樂,負重積空,累拖輕行,顧重失彼.失情,錢重墜身,引贊目光,也引盜隨,表光盜喜.實累負心重,人前見『光』,自處累行,實悲之至。


從來都不是,絕大多數人的絕大部分幸福感其實來源於通過比較認識到自己比別人強而得來的優越感。

幸福來源於小學時自己的衣服比其他的孩子好看

幸福來源於中學時成績比鄰居家的小孩要好一點

幸福來源於大學時有個比其他同學的女朋友更漂亮的女朋友

幸福來源於工作時的工資比自己的朋友高

幸福來源於中年時自己的孩子比朋友的孩子成績好

幸福來源於年老後住著條件更好的養老院

這就是幸福,但別忘了有個大前提,絕大多數人。


本質上是的,有了錢你的快樂也會消失,沒有什麼能讓你一直快樂


從小學的辯證思想告訴我們

並不是,只是有錢可以省去一些常人折騰一輩子求而不得的煩惱

當然也會帶來另一些煩惱


有句老話說得好「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但幸福感這個東西是自己給自己的,老和別人比,你永遠不覺得幸福。


不一定,恰到好處就可以,錢多了不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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