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開車停紅綠燈等待,被別的車壓線頂撞了,我馬上下車拍照,並讓對方報警,下來查看。誰料對方一腳油門開走,我馬上報警有人逃逸。下午我去事故處理中隊,處理的警察說對方給你時間拍照不算逃逸(期間對方沒下車 沒給我號碼 沒報警),請問是不是剮蹭給我拍照片了就可以馬上開走?警察現在只給我對方號碼,說對方走不了保險,讓我們私了。我如何可以追究對方逃逸責任?


堅持讓警察出事故認定書,不出就投訴,而且,打電話聯繫肇事方是警察的工作,他在偷懶。

他說不算逃逸,又說走不了保險,他自己說的話就自相矛盾,我懷疑你是碰到了協警,不是警察,看清楚他的肩章和臂章。

如果是真正的警察能說出這種話,我一定投訴督察,警察的專業水平太低級了,不配從警。


這個應該定義為逃逸,

其一,據你描述你沒有見到駕駛員。

其二,車主和駕駛員不一定是同一人,沒辦法排除酒駕和毒駕。

其三,時間節點上,如果對方有違法行為有充足時間去處理。

其四,即使有急事,應當於當事人說明。

我懷疑對方有嚴重違法行為,才冒逃逸罪名去這樣處理事件,你可以去申訴,或者去法院立案,當然交警說的話不可信,也不能保證他收沒收錢,受沒受壓力,保險不賠是真的。

報案不僅是為了您個人的利益,因為逃逸已經算是刑事犯罪,這是由檢察院公訴案件,不以你的意志為轉移的,也是為了法律和社會的公平公正。


投訴,督察會幫你辦的妥妥帖帖的!

當交警面打電話給肇事方,不接最好,然後讓交警打,都不接,恭喜你!最好能錄音錄像,只能幫你到這了~


逃逸不逃逸,都是全責,對於你來說,結果都是一樣的。

私了還是進保不是警察可以決定的,和判責無關


先投訴,有上面的壓力警察就老實了。且要求警察做財產保全和追究對方的違法行為,調解不成就只能上訴了。


這個問題問交警


個人無法追究肇事逃逸的,只有交警可以追究,所以打電話讓他修車,不配合再說


因為警力資源有限 交警看你損失不大 又有保險 最簡單有效的就是報保險

按事情經過追究對方逃逸是完全沒問題的 但是凡事都有個輕重緩急 你去交警隊事故科應該能感覺出來他們的工作量

至於肇事方 平常生活中很煩因為自己粗心大意 給別人造成困擾的人 希望國家徵信系統早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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