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領養小孩。結婚還會帶來什麼其他好處


試想一下,現有的異性戀社會,如果沒有婚姻這種公約制度的約束,家庭將會變成甚麽樣的形態?首先,背叛的成本將會趨近於沒有。家庭中的弱勢者將會失去話語權,進而被物化,被當作財產一般佔有使用。人們將不會認真對待感情,而習慣於從利益的角度出發考慮問題。

其次,主導了家庭話語權的角色有可能會產生佔有更多財產的慾望,並以此作為一種榮耀,成為社會地位的象徵。

再次,穩健的家庭關係將不復存在,伴侶更多的將會是因為臨時起意「玩玩」,誰也不會再認真考慮由此所帶來的權利、義務、責任。甚至於頻繁更換伴侶。

今天看到小C(一個女跨男跨性別)發了和她愛人的合照,除了點贊和祝福還多了一個疑問,結婚是不是一種「結果」?固然,婚姻在制度上並非難事,在國內簡化
到只要一男一女提供身份證再拍一個照就能搞定,只要兩個人願意,所以兩個人願意就是結果,那什麼情況下會是兩個人願意呢?

愛情。

這是包括我在內諸君能想到的第一個答案,但這裡要追問已經結婚的諸位:和你結婚的人是你最愛的人嗎?大家也許會有自己的答案,但是逐年上升的離婚率表明,結婚的一系列當中很大一部分都不是真愛。當然,這裡馬上有人要跳出來要說:愛情是愛情,結婚也要為現實考慮啊。

的確,這就我要反對的東西——現行的婚姻制度就是赤裸裸的壓迫。第一個例子,發生在我父母的工作的單位,和絕大多數國企一樣,在80-90年代還在提供住房分配的時候,結婚的職工可以分到更大的房子,而單身的只能居住在單身宿舍。在對企業貢獻價值一致的情況下?為什麼結婚的職工就能佔用比未婚職工更多的資源?第二個例子,上海市目前未婚人口是不能買房的,是不是單身的都是買不房的窮人?第三個例子,目前婚姻當中普遍是男方提供房產,女方提供嫁妝,這看似是男方承擔較大經濟壓力,而事實上,一旦婚姻解體,男方能獲得增值的不動產,而女方只能拿走折舊的家電。

不但如此,現行婚姻制度除了壓迫,還滲透到了校園裡,使得大學生還沒畢業就形成了體制內工作+穩定婚姻的定勢思維,讓婚姻制度無形中成為社會維穩的工具。婚姻制度,本是來自私有化產物的一份子,翻遍婚姻法也沒有規定結婚的兩人必須「相愛」,反倒對性別做了規定,只能是一男一女,這恐怕也是「同妻」「同夫」問題的根源。結婚的人未必相愛,相愛的人卻結不了婚。

所以回到開頭那個問題,有多少異性戀男女因為種種問題最終沒有結婚,有多少同性戀和跨性別伴侶明明相愛卻結不了婚。結婚很重要,卻不是因為結婚這個結果重要。我想起2013年8月17號,我在一個偏遠的縣城被診斷出闌尾炎,但醫院不肯接收我,給出的理由是:沒有家屬簽字。假設我男朋友在我身邊,他同樣無法無法簽字,一個我可以託付生命之的人,卻得不到事實效果的認可。如果再極端一點,難道要他看著我瀕死而無可奈何,這對相愛的人未免是太過殘忍。

結婚很容易,因為那僅僅是一張紙,但是結婚又太重要了,這關乎到兩個人對彼此的承諾,和一絲對生活的保證,尤其是同性伴侶而言,能不能結婚並不是當務之急了,我們大可不必海誓山盟、破爛壯闊,只要在平靜人生的結尾,我能以家人的身份陪伴在他身邊,而不會被醫院當作無關人員屏退,能如此,我已心滿意足。

而婚姻,算做是給那些履行承諾的伴侶,一點點小的獎勵吧。


不讓他們嘗嘗婚姻之苦,豈不是太便宜這些傢伙?
這麼多年隨份子的錢終於可以撈回來了。
婚姻在現代社會是有價值的
對你來說可能沒什麼意義,但對他們或者她們來說多的是法律上的承認和保護,能讓他們或者她們驕傲的站在陽光下幸福的說我們是戀人。僅此而已


一樣可以承擔和其他婚姻一樣的東西,現在不也有很多丁克嗎?孩子領養也是一種對同性婚姻生活的正常化
兩男一起,為了不用幫另一半在超市裡買衛生巾;兩女一起,為了可以更好的一起買衛生巾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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