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是關於愛情,也可以是關於理想和信念)


前一句話忽略了富二代,片面;後一句沒有考慮人的主觀能動,是喪失鬥志的消極思想。


覺的前者是試前的打氣,後者是試後的安慰


可以理解成第一種是有野心的人,做事比較主動,第二種是求安穩的人,做事情講究緣分,比較佛系


這是兩種人生境界,第二個境界顯然更好。真正的活在當下,去努力,但是不求確切的結果,真正享受這個過程,而不被不存在的壓力所引導


要相信自己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這兩句也不是同一個人說的吧


看似矛盾的兩句話,其實不然。

第一句話,突出的是「主動」,強調人的主觀能動性,第二句話,說的是關於「得與失」的不確定性。

可第一句話的最後,也說了「可能性」,即不確定性。

把兩句話放在一起講,就可以有這樣一種觀點「結果是不確定的,但是人可以在通往結果的道路上,盡最大的努力去追求。」

這,也是人生奮鬥的最大意義。

與天奮鬥,其樂無窮;與地奮鬥,其樂無窮;與人奮鬥,其樂無窮。

對結果淡然,對奮鬥過程保持樂觀的態度,這樣就不會「患得患失」,相反,會有一種恬然快樂的感覺。

2020.10.13


只有你主動追求才有可能得到——是站在出發點時發出的號召,鼓勵我們要要積極對待生活與理想,對未來充滿期待。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是站在終點發出的感嘆,告誡我們得到是有幸運的成分,慰藉我們失敗不全是自己的問題,對過往平靜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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