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大家添麻煩,辛苦。

我家來自農村,我爸爸在我十歲,我弟弟三歲的時候,去世了,我奶奶那個時候六十左右,我有三個姑媽,一個小姑,兩個伯伯。五個堂兄妹。由於爸爸去世,我跟弟弟我媽媽原本打算讓奶奶帶我們,但是我的姑媽伯伯以我奶奶年長,要我媽每年給三萬,要不然不給我奶奶帶,但是,我奶奶帶著我堂妹一直住,我媽出不起錢,只好讓我們去外公外婆家,在此期間,我們上學讀書各項費用,都是由外公外婆舅舅舅媽出的,我媽媽改嫁了。現在我24,我弟弟18未滿,我大伯家的堂兄、我二伯,讓我們出我奶奶的贍養費,說以前我們小不讓出,現在該出了,我16歲外出打工,每年回家要麼給奶奶兩百塊錢,要麼買東西去看她 。現在,她們說要讓我們出贍養費,要給我們算以前的費用,我的訴求是,我不想贍養,並且不是我冷血. ,而是有一次我弟弟讀小學,路過,奶奶家,他讓我弟弟以後不要去她哪裡喫飯,她買著喫。至此我弟弟以後不去她哪裡,她現在怪我弟弟不孝。現在國家給我們低保,戶口我們四個人,原本是每個人都有,現在她們說我弟弟領著孤兒費,沒有低保。好的,那我們也不計較了,怎麼分就怎麼分了,她們說了算,但之前我們分了一次,按四個人分的,我哥就說讓去查,我原本我不想計較的,我說以前就算,如果非要算,那我補上也可以,這樣也不行,那樣也不行,非說我們沒有以前沒有養我奶奶,。現在我奶奶是跟我大伯她們吵架,住我大伯家,喫在我二伯家,前幾年我二伯一直沒有管過,就今年在在我二伯家。(我不想管我奶奶,是因為前幾年我奶奶所有的錢,都給我大伯二伯平分的,她們說如果以後不管我奶奶,就要把我家地都收走,不給我們,給我奶奶自己種,用這個地去養我奶奶,我也不在意,)我就想知道,我不養我奶奶真的全部都是我的錯嗎?我們真的一點道理都沒有嗎?


這大約就是欺負孤兒寡母了。

第一這是明目張膽的欺負你們

第二這是對你們明目張膽的強取豪奪

給你解決方法。

獨立戶口,明確田地產權。

哪裡有兒子不養孫子出錢養道理。

去找你們大隊書記,村長解決問題。

或者去找你們鄉司法調節員。

這裡面有非常複雜的事情。你個人應該解決不了


孫子沒有義務。


地他想收走就收走?做夢呢嘛?

地是你爺爺奶奶遺產就給你爸的,你爸死了,這個遺產給你和你媽還有你弟弟。

題主你沒有錯,沒有贍養的義務,奶奶對你們不好,你們更沒有贍養的情分。

他們怎麼對你的你就怎麼反過去對他們唄……

至於他們要說你冷血,就讓他們說好了。他們拿不到好處,就只能氣急敗壞了唄。


按法律規定,老人應該是她(他)親生的子女照顧,

兒女如果都先老人而去,那就輪到孫輩平均盡贍養老人的義務。

我對你的遭遇能感同身受,因為不久前我也遭遇了類似的事(你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你的態度立場一定要堅定,不用理會他們,如果他們覺得你做的不對,讓他們儘管去法院告你。法院怎麼判,你就怎麼辦。


首先,這個問題你得了解什麼是贍養費。


不用

當你奶奶沒有兒女後你纔是第一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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