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得理不饒人是貶義詞,究竟得理不饒人對不對


得理不饒人,有可能是規則型的人格發泄的渠道,如果從小就被教育要遵守規則,自己肯定會遵守(只是自己認定的規則,和公認的規則有重合),對破壞規則的人發泄過度肯定是自己之前有積壓的怨氣!


分不同的對象吧。如果是你在意的人,那就得饒人處且饒人吧;如果是那種所謂的「小人」,就不應該錯過你有理的機會,有理的時候不說你會後悔的,對「小人」給他們面子就是給自己找氣受。


說別人得理不饒人的一般是自己沒理不認錯還裝還指責對方得理不饒人。沒理的人會講道理?這種人就要狠狠的懟。


得理不饒人對不對?這本來就不是一個可以用對錯回答的問題。關鍵看具體的情境與相關方的關係,以及你想達到的目標。也就是不問對不對,而問有沒有用。如果你與對方是競爭關係,得理不饒,在心理上打擊得重一些,對以後竟爭中有利。勝利的經驗,是會使自己面對對方時更有信心的。但是你要有足夠的資本和信心面對可能的報復,沒有人可以永遠是贏家。如果對方只是陌生人,得理不饒,有時可能面對更大的衝突,才可能會在對突中自己由有理的一方變成無理取鬧,必竟因為不饒人才導致的衝突升級。像這樣情況最好是適可而止。有理更要有禮。如果是和親近的人,得理不饒,無論表面上你勝利的多徹底,傷害的都是彼此的關係與感情。就太不值得了。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這個源於他的環境和接受的教育 所以 這個問題沒有一個標準答案 對人的行為約束 只有法律是固定的 其他道德層面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道德理解 不必強求 得的什麼理 饒的什麼人 全看當事人怎麼理解而已


看到我就來精神,立馬回答了。

得理不饒人,看得是哪種理,如果是原則上的,沒必要饒,但是和平解決最好。

如果就是點雞毛蒜皮的小事,比如什麼地沒拖乾淨啦,說話聲音太大啦,什麼東西亂擺了,這些平時生活中都可能發生,但是如果不分場合就這個事情不饒人很無趣。人都是要互相包容才能生存得下去嘛


得理,不饒人,圖的是那種快感。然而,得理,還能饒人,是一種能力。


不對,可以懟,但沒必要,只要對方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就可以了。如果對方沒認識到,我這暴脾氣,死勁懟。


不要得理不饒人。為什麼?1、理是自己的理還是大眾認可的理,這個不同角度有不同的界定。2、有理不在聲高。越在得理時選擇沉默越有信服力。既能表現涵養、提高威信又能讓禮虧的人多少有些反思。但需要讓對方有所意識,不要覺得你什麼都不知道,怎樣都行。這個需要手段。肯定不是去吵。所謂手段就是對事不對人。所以總的來說得理不饒人時針對的是這件事來解決問題。如果是不饒人只能給旁人感覺你也沒多大意思。


從一個經濟人的角度來看,得理不饒人是要看得利和損失的。單從事前、事中來看,得理不饒人都是對的,因為它最大程度照顧了自己的利益。但加入事後就不一樣了,得理不饒人會損害自身的人際關係,並且相對於寬恕獲得對方感激的期望(這個期望是數學概念)是它的機會成本。

那麼問題就好解決了,對比收益和損失就可以了,就事論事,小事時用寬恕來建立自己的好形象,遇到無法放棄的利益時,大膽撕破臉皮,據理力爭,先前的寬恕會成為助力,營造出一種你已經退避三舍、退無可退的場面,可以爭取輿論上的優勢,即風評。


不對,得理不饒人的人一直活在臆想中。


還是要自己稍微掂量一下饒人或者不饒人的後果。

饒不饒要看那個人的脾性,如果是個自私的貨反而要跟他計較些,(不過要做好不相往來的準備,提前觀察品性,莫要急於與人交往交心,如果看透那人和自己脾氣不和,日後就噁心自己了,最後難免不歡而散,不如只是表面朋友來的輕鬆。)詳見第二條。如果寬厚,再給他一次機會。

還要看自己的利益,饒了能得到什麼,不饒又能得到什麼。比如寢室打掃衛生,偏偏分到一個都挺懶的寢室,都不愛打掃,安排了也不做。這時候該不該生氣,如果生氣了,別人心裡會嘀咕,可是如果不生氣,默默得做上幾周,就會發現有人過意不去開始主動幫你分擔了,鍛煉了身體,收穫了友誼,所以何樂而不為哪?

看自己,自己到底為什麼要饒或不饒?在這之前想一想 ?真的是因為為了證明事情的真相而爭辯的么?如果是,說實話其實什麼時候都是無可厚非的。可是如果只是為了求得嘴上痛快,只是為了爭辯而爭辯,最後弄的兩方都下不來台,就真的實在沒有必要了。

我自己知道正確的就行了,何必對牛彈琴,跟一塊朽木較勁,讓一個迂腐的人把真理給糟蹋了,這麼好的東西,不要我自己留著,就讓你被固執繼續蒙蔽下去吧。

這麼暗示自己,親測有效


中國講就萬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我覺得還是有點道理的。


這個不好說。因為有些原則的或者真的很觸底線的事情沒必要饒,不過也要有一個度,別太激烈了。畢竟有時候爭吵對象沒腦子講道理沒有用。和平解決最好,重點彆氣著自己。

其次呢,就是有些時候,得理饒人也或許是一種寬容。

既然自己有理,對方又不是一個一時半會兒思維想法能糾正過來的人,你的饒人是對他人也是對自己的寬容。

其實,我本人贊同饒人。也無關原則上,頂天吵幾句得了,別沒完沒了揪著不放非要讓人家認同。饒人不是痴漢,痴漢不會饒人。做人就是講究一心量如海,講究一個善,一個寬容。適當吃虧沒關係,吃虧真的是福。

謝邀。


為什麼邀請我呢?我一向都是得饒人處且饒人的,一再地妥協退讓,幾乎都損害了我自己的原則和利益了。

不過後來我學著拒絕所有的要求,重新釐清自己想做的事,於是後來我就不再那麼委屈了。


得理了為什麼還會不饒人,這是一種自負


論語鄉黨:不多食。

朱熹註:適可而止,無貪心也。


首先能意識到這一點就證明確實不對,至於為什麼意識到不改這就不是能夠解答的範圍了。


需要掌握個度吧~


從主觀角度來看,這可能也算是一種發泄怒氣的方式,因為之前沒占著理一直處於下風,現在是發泄打壓的最好時機;

從客觀來看,發生矛盾可以通過協調來用有素質的文明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應該不顧對方感受得理不饒人,所以這種做法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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