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相處多年,最近準備結婚。

坐標中部三線城市,工薪家庭獨子,父母為我準備了全款房(買的比較早,寫的我父親名字)和20餘萬現金。

女朋友那邊是江西農村,父母在外地做生意,有個弟弟,父母也為弟弟準備好了當地城裡的全款房,可以說家境比較殷實。

結婚需要我出26萬彩禮和4萬左右訂婚宴開銷,但考慮我家房子沒裝修,可以把彩禮讓女方帶回來裝修。

因為沒要彩禮,所以房子要求加女方名(婚後通過買賣形式過戶我們倆名下),以體現我們的誠意,和對自己後半生的保障。

我希望女朋友能向家裡盡量爭取一些,作為我們這個家庭的啟動資金。

她的觀念則比較傳統,認為父母養大女兒已是不易,不應該向孃家索取更多。

我父親對於過戶的事情有些不贊成,但作為唯一的兒子,他更願意聽我的決定。

看到父親猶豫的態度,我也完全沒辦法不替他著想,畢竟是父母辛勤半輩子的結果,絕不可由我任性。

現在的問題就是:如果不加名字,我和我女朋友就算吹了;加了名字我感覺虧欠父母太多。

作為過來人的各位,能幫我分析一下麼?


這26萬真的是一舉多得。

1、收26萬彩禮,女方家裡面子有了。

2、原封不動拿過來搞裝修,不用多出一分錢,外面的面子與家庭貢獻做足了,因為男方出房女方裝修。

3、這26萬彩禮用來裝修錢,so,相當於沒有彩禮,所以房子必須要加名。

最後總結(針對少數女的),洞房,男的要出房和其他一切所有,女的出洞房裡,房之外的那個字。


沒有付出哪有回報?


別說啥養大不容易,那麼養大兒子就容易了?要不就誰家也不出錢,你倆能混成啥樣就啥樣?


不知道該怎麼說

我家表妹農村,去年結婚,男方三線城市有房,彩禮16萬,女方無嫁妝,女方有個弟弟家境不太好。

我女性朋友(有個弟弟),嫁妝20萬,男方首付出80萬,兩人一起在一線城市買房(婚後以夫妻名義買)

我男性朋友娶老婆,自己出100萬首付買房加老婆名字,老婆不出錢。。。

另外一個女性朋友,男方一線城市有房有車,女方裝修,男方給了70萬彩禮。

我三線城市獨生女,父母體制內,我名下有房,要求彩禮10w,嫁不出去。。。

雖然我不是男的,但是婚姻就是愛情和經濟權衡,看你側重哪一個,總的來說身邊結婚的女性都是男方出的多,女的有錢就陪嫁,沒錢也有不賠的。。。你要是愛她你們再商量商量,不行就找個門當戶對的,這個彩禮你也許給的就不委屈了


這一波操作下來, 13

合著一分錢沒出,空手套現房。

結婚半年離婚了,女方白賺半套房,漂亮!

父母養她不容易,你父母養你也不容易,辛辛苦苦一輩子,給你買套房,啥也沒得到呢,就給人家一半了,題主心裡難道心裡不彆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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