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因為對方喜歡我,我也對她知根知底。一開始不喜歡,處的長久了就離不開了


不可能!在認識我現在的妻子之前,我交過大概5、6任前任,而且沒有確立關係卻想和我交往的相親對象,要比前任數量還多。就說,如果我肯找一個不喜歡的結婚,那我恐怕都等不到妻子出現的時候。

可我這個人卻偏偏不完全看長相(當然不能太醜,但只要是5分及以上即可,不是越漂亮越好)、不完全看家庭(相親對象中有個能自由出入ZN海的,沒敢跟她見第二面)、也不完全看錢,只是憑著感覺找另一半的。只有感覺正確,感受到了雙向奔赴,才會真正考慮結婚。

正因為我是這樣,我才會找了一個我看著可愛,她也看我好的女孩做了我妻子。婚後會有更多的甜蜜,更少的分歧。我總覺得,婚姻是一輩子的事,互相喜歡就會幸福一輩子,有一方不喜歡,那就只能算混日子,不能算生活吧。其他事情我都能將就,唯獨愛人不能將就


選一個不喜歡的人結婚,那應該是圖點別的吧!比如金錢,地位什麼的吧!


結婚,是人生之旅的一個重要轉折點。此時,站在選擇的十字路口,一定請慎重,寧願多等些時候,給自己留出足夠多的思考時間,也不要隨便向著一個方向邁出腳步。

不要跟一個不喜歡的人去草率結婚。不要因為年紀不小了就慌不擇路,不要因為父母催婚而為了盡孝心倉促完婚,不要因為一時的難耐寂寞而飢不擇食……跟一個連淺淺的喜歡都挨不上邊兒的人在一起度餘生,可謂害人不淺,坑自己不商量。

在婚姻這件大事上一時的犯迷糊,很容易讓自己的餘生在不甘心中虛度,那必將是人生最大的憾事。

喜歡的人不一定就會跟她結婚,但是不喜歡的人一定不要跟她結婚。或許婚前你只考慮眼前,該結婚了,所以為結婚也就結婚了,什麼喜歡不喜歡的,不就是找個人一起領個證嗎?既然在該結婚的年紀沒有遇到那個真愛之人,又剛剛好有個人也願意跟自己結婚,那就這樣吧。

然而,婚後你才發現,是自己把問題想得過於簡單了,跟一個怎麼努力都喜歡不起來的人每天生活在一起原來是一件很辛苦的事。那種不願跟對方敞開心扉,也沒興趣去了解對方的視若空氣的漠然,連呼吸都覺得痛苦,日子好難熬。

那個時候,你面臨的是,比「要不要跟一個不喜歡的人結婚」更進退兩難的抉擇:要麼一咬牙一跺腳,豁出去了,離婚,愛誰誰了,果斷結束沒有感情的形式婚姻,重整旗鼓尋真愛;要麼因為顧忌到孩子、老人、財產等等千絲萬縷的牽絆太多而選擇維持現有的婚姻,精神或連帶身體一起偷偷出了軌,過上了婚外有情人的日子。

可是,平心而論,那樣的日子你過得一樣不開心,只不過是為自己當初的輕率找一個發泄的出口,是自欺欺人而已。

結婚不是小孩子的過家家,成年人該對自己每一次做出的選擇承擔起必然的結果,無論這結果是好極了還是壞透了。

所以,在做出決定之前,一定要在事前做好承擔選擇後果的思想準備。比如婚前一定要先問自己,多問幾遍:「我是不是做好了跟一個不喜歡的人過一輩子的心理準備?」

如果是為瞭解眼前的一時燃眉之急,那麼,還請停止你「不善良」的想法,因為不考慮結果的衝動決定是愚蠢的。你可知,婚姻最可悲的不是七年之癢後的情淡,而是從一開始就沒有感情的瞎湊合結婚。

因為愛情而結婚的人,還需要在婚後好好經營感情纔有可能白頭偕老共度一生。何況跟一個連喜歡都沒有半分的人,湊合也不會太久吧?又怎麼指望得上白頭偕老?

冉冉在一次同學會上再次見到了大學時那個用心愛了整整三年多的大男孩兒,他還是那麼帥氣,還是單身一個人。冉冉的心情,卻像打翻的五味瓶,面對他,不知道該笑著流淚還是哭著傻笑。

散席後,那個奶聲奶氣喊著要媽媽抱的小女孩,一下子將她從五味雜陳的思緒裏拽回到現實中來。老公帶著3歲的女兒來接自己回家了,身邊那個大男孩的眼睛裡也跟著浮出一絲淡淡的憂鬱,看在她的眼裡,牽引著心痛了一下。

當初大學畢業,冉冉就進了父母早已為其安排好的一個不錯的單位工作。冉冉想等男友工作也落停了就直接結婚,男友卻拒絕了,說要繼續考研。

冉冉賭氣問他:是跟她結婚重要還是考研重要?要他二選一。男孩說,二者沒有可比性,並且承諾研究生畢業就跟她結婚。理由是:男人不能沒事業,否則沒資格談婚論嫁。

冉冉卻認為,愛情比事業重要。見男友不妥協,就在畢業一年多之後,跟父母介紹的一個各方面條件都匹配的男孩結婚了,兩年後有了寶寶。老公是一個溫和的男人,對她和父母都不錯,但是冉冉卻怎麼也沒辦法把他放在自己的心裡。因為那裡面始終住著一個人,那個她深深愛了三年,並且一直忘不掉的那個人。

而立之年再次見到深愛之人,她開始後悔當初自己的輕率決定。無數個輾轉難眠之夜之後,她再次做出了一個自己認為正確的決定:為了餘生不留遺憾,她以凈身出戶為代價,選擇了離婚。

悲哀的是,那個深愛的男人得知她已婚有女後,為了不打擾她平靜的生活,也為了能讓自己徹底死心,很快就跟一個追求了自己好久的女同事結婚了。就在冉冉離婚的前一天……

這世間,最悲催的愛情莫過於:為了達成結婚這個終極目標,敢閉著眼睛隨便拉一下連喜歡之情都沒有的人完成人生的一次重要決定。當輕率決定的「後遺症」病發,才知後悔。然後為了尋回真愛,冒險重新洗牌,最終付出慘痛的代價也沒能換迴心往已久的真愛。

因為不喜歡,所以可以隨時隨地的任性傷害對方。因為跟一個不喜歡的人相處同一屋檐之下,內心比一個人更悲涼而寂寞。可是,悲傷是自己選擇的路,寂寞是腳下磨出的泡。

不喜歡人家就不要跟人家結婚,你以為褻瀆的是別的人感情,其實你最後承受的傷與痛比她還要多得多。但是,再痛,你都得自己受著,這是不尊重感情的代價。

不要以為跟一個不喜歡的人結婚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不要以為將來遇到真愛你可以瀟灑的隨時重新洗牌,婚姻的幸福不是你一個人說了算的。對婚姻,你得存有最起碼的敬畏之情,否則,它又憑什麼青睞於你?

所以,不管為了什麼,都不要去跟一個不喜歡的人結婚。一時的錯誤決定,很有可能造成一生都無法彌補的遺憾。


結婚一輩子的時候,不能兒戲,肯定會不會選擇的。現在的離婚率那麼高和這有很大的關係,情願單身也補願意湊合著過著。建議還是自己決定是最重要的,自己看著辦吧,如果你有些的人生經歷或閱歷就不必提這個問題。決定是要自己來選擇的,任何人都無法或無權替你決定。路是要靠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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