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6年來美國,一路走來,有一段婚姻,是和一個義大利的美國後裔,婚內有2小孩都挺小,感覺在思維方式方面中西方的確有很大的差異,最後離婚分手,共同撫養權但孩子給女方帶,我每隔一周的周末見孩子,一個月一共4天的樣子,我每月大概支付$2500孩子撫養費。這是我前段婚姻的背景。

大概6個月前,我遇到一個北京女生,28歲從未婚,來美5年,個子高高的很有氣質那種,她自己也是很有能力,事業心很強。我們一直感情都很不錯,而且發展的非常快,因為無話不說,感覺都很對的上。於是雙方都想的很遠,想到了以後結婚組建自己的家庭。。。於是各種現實的問題和矛盾凸顯。

她認為:她很難接受我和前妻有兩個孩子的現實,即使接受,她也很難在一起融合。那不是她的孩子,我的精力,時間和愛都是有限的,如果我和她某天有了自己的孩子,她的孩子會受委屈。由於我需要每隔一周的周末去接我和前妻的孩子,而且她也不願意我把孩子帶回家,就是相當於我要把孩子帶到我原先的房子去過周末(我和2個孩子),她覺得我是拋棄她和新的孩子。她問我,如果我和她結婚後有了自己的孩子是否會改變?她說的改變就是我可以繼續提供經濟撫養,但我不能花那麼多的時間在前妻的孩子身上。 現在是每隔一周的周末,更少時間是多少?每月一次?3個月一次?她沒直說,但是希望我改變。否則就Byebye!她的意思就是,我和前妻的孩子是過去了,既然組建了新的家庭就要適當放棄原先的孩子,要把全部的愛和心思放在她和我和她的孩子身上。她只有我,但她需要和我前妻的孩子來分享我,她受不了,她看不到未來。。。。。大概邏輯就是這樣

我認為:我在認識她的時候,我就已經是一個父親。我和前妻分開,但兩個孩子是我的責任。作為一個父親,我希望和那2個孩子保持一種良好的關係,即使那個時間很有限,每隔一周的周末。但我希望在那有限的時間裡讓孩子們清楚,雖然爸爸和媽媽離婚了,但爸爸還在,我不會撒手不管,爸爸永遠會愛他們!我希望找到一個談的來的生活伴侶,但我並不是為了找一個後媽,我的孩子以及有了媽。我原以為,天真的以為,如果她能接受那2個孩子,我就把他們帶回家一起過周末,大家在一起,如果以後我和她有了自己的孩子,我也會讓他們相見,互相認識,畢竟有一個共同的父親。我總覺得,即使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如果能在小的時候處理好關係,培養了感情,等他們都長大了後,會給父母減少很多的麻煩。我希望大家能在一起開開心心的,因為那兩孩子非常非常可愛,嘴巴也很甜,也很有教養,也善良。為什麼就不能嘗試著接觸呢?或者如果她不能接受這2孩子,為了眼不見心不煩,那我把孩子帶出去happy好了。 但現在感覺,這2種方案都不能得到她的同意,我夾在中間,難啊。。。

她的父母認為:女兒條件這麼好,明明有easy模式,何必去挑戰Hard版?當然,一百個不同意。他如果沒有孩子,他們會同意。但因為有了孩子,女兒三思啊! (我其實非常理解她父母的感受,要是我是她爹,我也不同意,但有時候腦子和心不是走一條路的,人總是懷著僥倖心理,以為自己會是意外)

我的父母:兒啊,你是聰明人,明明看到前面是個坑,而且這個坑很大,會伴隨你們的生活不愉快,要不就得罪你的倆寶寶,狠心不管,要不就得罪妻子,棄妻不顧,難啊!你就是夾心餅乾,兩面受壓,這樣的生活會很難過的啊!如果她能接受你的孩子,那當然好,但如果不能接受,以後會問題很大的。你如果與中國人結婚,二婚男肯定在家是二等公民。這是肯定的,沒地位!你還是找個漂亮的白人媳婦吧,因為中國人固有的思維很難突破,西方人在孩子問題上不會那計較,也許會融洽一些。。。

理智的我,我也知道這前面是一個坑,如果婚前她都能表現出對我孩子極強的反感抵觸情緒,婚後她肯定會過的不開心,女人過的不開心肯定會給男人臉色看,壓抑一段時間,最後也會爆發。。。為什麼女人總喜歡給男人出種選擇題呢?我和你媽都掉進河裡,你救誰?我和你的孩子,你選誰?

我其實想討論的是,對於我這種情況,難道我去找不同的女人談一輩子戀愛嗎?我還是需要找到一個「她」!但如何才能在她和我的孩子之間找到一種平衡點呢?怎樣才能成為一個好的丈夫,但同時又能盡到我做父親的責任呢?我現在遇到的問題,是因為我遇到的是她,還是普遍女人都是這樣的想法呢?零和思維,有我無他?還是說,在處理這種情況上,作為我有處理問題的技巧來平衡各方勢力需求呢?


你的國內女友希望你花費所有的時間精力金錢在她身上,不然她自己全身心的付出就虧大了。但很遺憾你做不到。如果她現在就很介懷這件事,將來肯定更加怨憤,甚至覺得你欠她的、拖累了她。

你可以跟她好好談,讓她知道你和前妻的婚姻雖然結束,但孩子是無辜的,他們不應該因此失去父親。你會在確保第二任妻子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努力履行一個父親的義務:給孩子撫養費、固定時間陪伴孩子、了解關心他們的成長狀況。

建議嘛,你們可以簽個婚前協議:

1.明確你給孩子的撫養費,預留孩子的緊急情況支出,娛樂課外活動支出等等。這些是孩子們應得的,也是你做為父親的義務。只要數額別太過分,你的第二任妻子沒有資格反對(ex.每月拿總工資的百分之幾單獨存一個賬戶里?提前購買保險?等等。根據法律+由你們二人協商決定)

2. 關於財產分配。如果可以體現在婚前協議里,就好好寫清楚。比如去世後房子給妻子,你總資產的XX%給妻子,剩下的才計入遺產進行分配?或者單列好遺囑,讓你妻子不用擔心萬一你出事,還得跟前妻的孩子打官司搶房子住。

除了婚前協議以外:

  1. 建議你盡量安排一個固定的時間去看望孩子。不要折騰第二任妻子為配合你的時間,頻繁改動自己的安排。這樣顯得你很不在乎她,顯得孩子比她重要。並且陪孩子的時間不要太長,以至於影響你們的家庭生活(比如周末兩天你全陪孩子了,妻子根本找不見你)
  2. 在為孩子付出上要有底線,不能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因為你消耗的每一分錢都是婚後財產,有你第二任妻子的份。如果孩子喜歡鋼琴你就買貴的;孩子喜歡學馬術,你不顧自己的收入也要支持...這等於無謂消耗了你第二任妻子的應有財產,必然引起矛盾。所以孩子撫養費以外的花銷,必須要有個度。
  3. 孩子vs第二任妻子有衝突時,不要偏幫孩子,不要道德綁架妻子去忍讓。你有必要讓孩子明白:你雖然愛他們,但你最重要的人是妻子。將來他們也會找到自己最重要的愛人,而你不是能陪伴他們一生的人。
  4. 不要在前妻家過夜。這個不用解釋吧...

你得明白:但凡你決定再婚,你的再婚妻子必須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她合法合理的要求理應優先滿足。當然你可以覺得孩子更重要,但那樣真不建議你跟任何人談戀愛或結婚,因為你很可能為孩子而犧牲第二任妻子的利益。你自己可以選擇為孩子付出一切,沒人干涉你,但你不能拖一個無關的人墊背。很多離異有孩男就是這點沒拎清,導致他們在婚姻市場上口碑極差。

比如說,你答應周末陪妻子出門拜訪朋友,這時你孩子突然來電話讓你陪他參加學校活動,你轉身丟下妻子跑了...這種行為充分證明,在你心中孩子比妻子重要,那肯定要出事...(涉及孩子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除外哈,只是討論同樣級別的家庭活動)


反過來,如果你的要求合理合法,也都是孩子們的應得權益,你的第二任妻子卻各種不依不饒,那你也得懂得及時止損。比如,孩子沒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下就逼迫你斷絕關係、找理由剋扣該給孩子的錢、說你是二婚欠她的所以該把錢都給她、以安全感為由轉移財產等等...

美國法律本就偏向女性,如果女方再自私算計,你千萬別自己跳火坑了...

好好跟她談談。有必要的話,可以帶她找律師討論一下如何確保她的合法權益。如果這樣都不行,建議按你父母說的,找個美國當地成長起來的姑娘,她們一般不太在意這些。只要你別花費過多婚後共同財產給你前妻的孩子就行。

祝好運~~~


離婚有娃的男如果真的很愛自己的孩子,你這輩子就應該全心全意照顧孩子,一輩子都別再想什麼再婚的事了,真的別去禍害人家姑娘了,畢竟人就一輩子,誰的一生就應該為你以前的種種承擔責任呢?你因為愧疚於孩子,就強行再婚妻子能在各方面能多多理解你,讓她心裡受委屈,她寬容大度,你覺得這是應該的,她是大人,你孩子只是個孩子,就應該寬容大度,她不能理解的你就覺得她對孩子不好,怪她沒肚量。只想說一句,你要有真那麼愛你孩子,當初就別離婚,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不是更好?現在還再什麼婚呢?還說啥彌補孩子呢?不覺得可笑嗎?你別去禍害另一個無辜的女孩不就得了?說到底,大多男人也不過最愛的是自己罷了,說啥愛孩子,說啥愛妻子?


越優秀的人越難相處。經歷越少的人,他就越難相容。你自己都說對方很優秀,所以對方要求高很正常。所以你的問題其實很簡單,你要麼更優秀,堅持你的觀點讓他接受你。如果你做不到,那你就應該考慮別人。當然並不是所有人都會這樣要求。但你既然已經有了孩子,有了複雜的背景。那些經歷比較簡單的他們會要求更高,希望你是一張白紙,這一類人你可以談戀愛,但並不是合適的結婚對象。婚姻是要在一起生活的,一定要互相接受。勉強沒有意義的。你應該爭取去相容,實在不行也應該考慮放手。只有勇敢去面對選擇,選擇才會更好。


感覺你缺乏責任感,就算你跟前妻文化差異大,那兩個孩子呢?憑什麼你全甩給一個女人,只要出點錢就好了?你需要的不是妻子,只是年輕的美貌帶給你愉悅的知己而已。


呵呵,我前男友跟你的情況和想法差不多。天底下能滿足你想法和需求的女人最多有兩種:

1.子宮有毛病不能生育並且渴望有小孩的。

2.同樣離異帶娃並且跟你有同樣想法和需求的。


我目前也是同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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