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裡有一個概念叫「沉沒成本」,我覺得很適合用在戀愛裏。

當然,當你意識到你不在喜歡他的時候,你未必是不甘,可能會是捨不得,或者說,你是一個有選擇困難症,無法良好斷舍離的人。

也許你在想,我下一任未必會有那麼好;我不想再花時間去重新認識一個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愛,這過程中哪一步出錯似乎都不能得正果,你不想再試錯:又或者你是一個重感情的人,你無法接受生命當中的每一份失去,雖然不愛了,但總歸有情分在的,似乎也沒有那麼容易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不要將就,不是為了你,而是為了他。讓他和那個百分百的人在一起,而不是和你殘存的百分之三十勉強過活。同樣的,你不離開他,怎知道你的一百分是因為沒有遇到對的人,還是因為時間新鮮感逝去,分數也逐漸下降。

放下的本身,其實是成長啊。


就像你明知道看手機很無聊了,但還是不想放下手機一樣,應該是一種莫名的依戀吧,但我們還是要學會放下手機,學會放手。


因為你享受被愛的感覺,一邊亨受著對方帶給你愉悅(各種好)或者物質。一方面又嫌棄對方身上的種種缺點。如果真的不喜歡了就跟對方說清楚,別擔誤了別人,時間長了,會造成大的傷害。特別如果在對方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物質金錢得不到回饋的話,對方如果不理智或以此為藉口將來不斷騷擾你正常生活,你覺得好嗎?所以不喜歡了就不喜歡,說清楚,和平分手,拖得時間越長越對雙方越沒好處。


這個要分情況吧。

第一種,你之前喜歡ta,後來感覺不喜歡了想離開。

為什麼不喜歡,可能是真的一開始沒感覺,誤以為他對你好你也喜歡他。

但這種情況如果換作是我,我會離開他,如果知道自己不喜歡還理所當然享受他對你的好,那真的是很不負責任的表現。

第二種,之前喜歡ta,後來他讓你很失望。在這個過程當中你漸漸的厭倦了,覺得不想再喜歡了,但是仍離不開他的溫柔。

一個人讓你失望了一次就會有無數次,原因就在於他不夠喜歡你,像其他回答一樣,沉沒成本只會越來越多,越來越不甘心,越來越離不開。

這種情況還是及時止止損吧。

第三種,你根本從未喜歡ta,離不開只是你享受被愛的感覺,或者想留著做備胎或是其他,這種人真的很自私。也很渣,放過別人吧,真的。


我覺得作為一個已婚婦女來說,愛你的丈夫不是應該也不是必須,我們只是人生旅途上的結伴人,我不必一定愛他,他也不必一定愛我,然而我們有共同的愛,那就是我們的孩子,如果他是一個好的爸爸,出門努力工作,回家帶孩子們玩,輔導功課,不作妖,不出軌,賺錢養家,即使我們彼此都知道我們並不相愛又有什麼關係呢?我們是家庭,是彼此的親人,往後的日子一天天過去……這就是生活,普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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