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

最壞的情況:你覺得荒野之息不好玩。(我覺得這是不可能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好的情況:你覺得荒野之息太好玩了買荒野之息送ns

最好的情況:原來ns上除了荒野之息還有這麼多好玩的遊戲

我身邊的基本上都是最後一種hhhh


值!

逢人便推,如果經濟允許的話,寧一定要買,買了才知道,原來遊戲還可以這樣玩。

買NS入手的第一個遊戲是奧德賽,玩第一關,這什麼玩意兒,就這賣我三百多?老任真黑!玩到沙之國,這小東西還有點意思,玩到都市國,我錯了,我真的錯了,老任真牛皮,遊戲還能這樣玩,都市國我鑽完了城市的每個角落,大概一個星期吧,實在不想離開。

再說回塞爾達吧(我之前一直叫塞達爾,好吧,漢字順序不影響我讀不對他),玩了奧德賽我徹底被任天堂圈粉,上知乎上B站搜推薦的遊戲,「奧德賽天下第一,可惜塞爾達是天」「塞爾達每一座山你都能去攀,每一條河你都能去遊,每一棵樹你都能去爬」好勒!我買!

好傢夥,從復甦神廟跑出去的那一幕全景就震驚了我,實在太美了,瘋狂截屏(說實話,我當時真的沒想到,我看到的景我最後全部都可以去)。

說實話,我真的一直很慫,從看到一堆豬我就怕,死掉幾次就不想玩了,我只想當一個摘蘑菇煮菜,找呀哈哈,在村裡找小朋友玩的林克,我不敢去救公主,有點迷失自我,是不是沒有找到遊戲的真諦呀,後來上知乎看廣大知友才知道原來這個遊戲的開放性不僅是在於可以跟場景裏的一草一木互動,更在於每個人都能在海拉魯大陸上活成自己喜歡的林克的樣子。

於是,我每天開心的摘蘑菇,蹲著捉螢火蟲,捉小精靈,追盧咪,炸魚,做飯賣錢,挖礦賣錢,炸樹買房子,存錢買衣服,跳水,滑雪,騎馬週遊世界,偶爾碰見神廟就打打。

一個人孤獨嗎?孤獨,但是也很爽,是隻有你一個人的世界,不用將就別人,愛去哪去哪,不用商量不用等待,實在孤獨了可以去卓拉臺地聊聊天,卓拉族真的對我很熱情,再說了,太孤獨了,放下遊戲,不是還有現實生活嗎。


值得

二月初入的NS,本來是沖著健身環買的,想著不能浪費郵費同時入了塞爾達和分手廚房。目前塞爾達50+小時,分手廚房20+已通關,健身環倆小時(暴露了阿宅的本質)

當林克從復甦神廟走出來,第一次看到海拉魯景色的時候,覺得這個色調太美了,不愧大家都在推。經過初始臺地四個廟體會到隱蔽而巧妙的新手引導,覺得不愧是年度大作。等出了臺地開始到處撒歡炸魚砍樹抓呀哈哈,覺得買塞爾達送switch名不虛傳。

作為一個50小時地圖沒開全回憶只找了一半房子也沒攢夠錢的佛系菜雞,這遊戲我至少能玩到年底,性價比最高沒有之一,早買早享受!


首先,題主要確定自己要玩的來曠野之息,否則的話可能會曠野之息玩不來,又不想買別的遊戲(卡帶確實不便宜)而導致ns喫灰。如果題主確定玩得下去曠野之息,那麼先買ns+曠野之息絕對不虧。

因為等你真的買了之後就不會單純的只玩曠野之息。單就這一類型的遊戲來說在ns上還有曠野之息的老師上古捲軸5,以及波蘭蠢驢的巫師3。

然後就會發現,不僅是曠野之息,其他類型的第一方也很優秀。不僅有曠野之息,還有策略類galgame風花雪月,以及本人心目中的最佳劇情異度之刃2和最近火出圈的健身環(據說真的能健身)和炒股模擬器鱸魚森友會等等等等,真的是不管哪個風格的玩家都能玩出自己的樂趣

你猜我為什麼說這麼全

最後說一句,題主再等等啊,現在太貴了太貴了太貴了


這個問題就像女人單純為了買一件T恤去逛街有沒有必要一個道理。

剛開始她們可能確實只想買一件T恤衫,但是逛著逛著發現裙子好看就想買裙子,又看到滿意的帽子和絲巾,就也想買了,再走兩步街邊攤位上的一個杯子很精緻,順手也想拿下。

很多人之前都為了玩喫雞下載了一個STEAM然後發現商城裡面居然還有那麼多好玩的遊戲,一一嘗試一天換一個,可以讓想玩完的你直到玩完也玩不完。所謂女人在淘寶剁手,男人在STEAM剁手。

扯遠了。

你為了買曠野之息買ns,你以為你真的只會買曠野之息嗎?這是一條不歸路,無止境的深淵。慢慢的、很莫名其妙的,你會發現曠野之息不是一個遊戲,ns才特麼是一個遊戲,《曠野》它只是ns裡面的一個副本……

你要擔心的不應該是為了曠野之息去買ns值不值得,而是買了ns之後,看到其他ns"副本"你要不要買,能不能承受的起買其他ns「副本」所要承擔的經濟費用……

所謂「出軌」只有0次和無數次,品嘗了ns「副本」的魅力,你將無法抗拒下一個"副本"的誘惑,畢竟無法得到的纔是最好的,玩不到的纔是最好玩的。

——來自一個被STEAM坑慘的知友的回答(不服的在紫禁之巔等我,我一定放你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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