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個是異地又可有可無的愛情,在家人催婚的前提下,該不該等?


愛始終是與喜歡不一樣的,喜歡是放肆,愛是剋制,沒有永遠的喜歡,而愛卻是隻有一個,你可以這一秒喜歡她的溫柔,喜歡她的可愛,喜歡她的安靜,喜歡她的認真,喜歡她的所有,但是當你發現她的一些缺點,你就會慢慢開始給她打減分,新鮮感一過,你就會發現其實你好像也並沒有那麼喜歡她,可能會因為平淡期然後忍受不了她的胡鬧,作,嘮叨,開始冷暴力,最後分手。但愛是什麼,愛是我就算是知道你有這些缺點,我也會嘗試去尊重你,而不是嘗試去改變你,我也會因為你的不喜歡而去改變,這個磨合的過程當然少不了痛苦,無奈和心酸,因為愛本身就不容易,所以經過慢慢的互相磨合,你會發現你們開始越來越離不開對方,因為磨合本身就不容易,當你們真的經歷了這些過程,愛就出來了,因為愛是一種習慣。回到要忘記一個人,如果你本來就是見一個喜歡一個,那麼你放下一個人會很容易,但是你如果是愛上一個人,放下是真的很難,你需要花費很大的精力,時間去忘記一個人。


在此奉上龍族裡的一段話。

「對於男孩來說,愛上女孩太容易了,只要對方足夠漂亮,就能有一千一萬個理由在見她的第一面情愫暗生。那些理由也許是她的開朗活潑,也許是她的博學恬靜,也許是她不經意間流露的寂寞,當然,這一切都得以漂亮為前提。

而且多數男孩都會在還沒長大的時候懵懵懂懂地喜歡上一個比自己大的女孩,就像大學一年級的男生總覺得三年級的師姐比同為新生的小土妞們有魅力,因為師姐懂得打扮懂得把自己當作女人來看待,受傷過失落過,所以能不經意間風情萬種。但等那些男生升入三年級,他們就會喜歡上一年級的師妹,因為師妹傻傻的萌萌的,而且總會變得風情萬種。一個在別人手裡變得風情萬種的女孩,當然不如一個女孩在自己手裡變得風情萬種。」

——江南

那女孩愛上男孩呢?這個回答稍微變下,差不多適用。我知道有很多人會不認同,但實際上,一個人只要夠帥,就算你覺得你不一定會喜歡,也總有其它什麼人會喜歡的。

第一面,這是愛一個人能有多快。

愛一個人能有多慢?這個我不太懂怎麼回答,但反正,很多年才愛上一個人也是正常的事。

至於忘記,因人而異,不要指望從別人那裡得到什麼適用範圍廣的答案。

有誰跟你說ta如何才放下一個人的話,當成故事聽就夠了,沒必要代入你自己去多想。

其實我們說忘記只是放下,人沒那麼容易失憶。不要騙誰說忘了那樣一個人的存在,忘了ta的名字ta的特點忘了自己愛過ta纔算忘了。

其實大多數人的情況都自己更清楚。

其實為自己的情況問問題的人也總先問過自己。

其實說忘記的往往內心不願意忘記。

其實有些人知道自己忘不掉裝作能忘掉。

其實有些裝深情的人沒什麼良心。

其實忘記一個人不需要費什麼心思。

其實有人在提到忘記這個詞的時候未必清楚是否真愛過。

其實很少有人真正認清自己並採取反應。接受還是改變,清醒的時候做出的選擇總不會更後悔。

其實你有多需要ta和你有多愛ta一樣影響很大。

其實很多人都錯誤地估計自己對愛情的堅貞,或者是小看其它什麼。

其實可能為了其它什麼,纔去選擇忘不忘。面子聽起來有些好笑,但連它都能成為候選人。

其實向別人求助的未必是真的想知道怎麼忘,也很可能是想念到孤單了想求得一點安慰。一個人未必只有在剛分手時才很需要其它朋友的安慰。

其實炫給別人的,總是不那麼在意的。

其實流落在心底的牆角纔是最真實的,是憂傷還是祝福並不容易表達出,也不容易想表達出。

其實放下一個人可以很漫長,也可以很短暫。

其實真正深愛過的沒那麼容易抹除痕跡,哪怕真的放下了不在意了,也可能一瞬間就突然回來擾亂人心。

最後,說個還算比較普遍的規律。

我相信越慢熱的越保溫。


2020/02/12

今天發現這個問題變了,成了「應不應該等?」,像是成了催婚的私人問題。

解釋下,上面的回答是針對於原來的問題,「愛上一個人需要多久?忘記一個人呢?」

我覺得為了自己的事隨便把問題變得完全不同,又不留個什麼,讓後面點進這個問題的人看到一堆答非所問的回答,是很不道德的事。

不過還是順便說兩句吧:我又不是你,完全不知道你的情況和對方的人品,你以為我能給出什麼正確的建議?話說回來,你要是自己也覺得這段異地愛情可有可無,那你還是免了吧。我討厭催婚之類的事,但你等那個你並不怎麼愛的人,比起隨便找個人結婚,真的會更好嗎?

好好兒考慮下「可有可無」這個用詞吧,它的存在使這個問題讓我無語。

無論是不是真的可有可無,我感覺,提這問題的人,不是對愛情夠認真的人。提這個問題是為了什麼?我就不多說些不好聽的話了。


喜歡只需要一眼啊。一眼萬年。那是無法言說的,就是你看到一眼之後先是震撼然後不斷去偷看,看不到之後不斷地回想,最後想方設法的要到她的聯繫方式。只是這應該不算愛吧,愛是兩個人相知相熟相處之後的吸引在一起。愛是偉大的,愛願意為對方付出願意為對方犧牲,一直願意。應該需要很久很久吧


謝邀。愛這個字很有魔力,從個人經驗來講,我認為真愛的本質是相互吸引的,如果遇到吸引到你的點,愛上一個人也許就在瞬間,初見時的心動,認識後的知心。如果有機會好好把握,不要為自己留下遺憾。


答案應該在你心裡找,我從06年戀愛到16年結婚,目前總共異地14年,異地婚姻4年,我的理解是異地不是主要問題,主要問題在於你們兩個能不能有結果,婚姻生活不是你愛我我愛你就可以了,更多的是付出奉獻包容,好好考慮你倆是不是要有個結果,如果沒有結果不如及早抽身,再給自己一個機會。女孩的青春就那麼幾年,什麼年齡幹什麼事,該戀愛就戀愛,該結婚就結婚,關鍵是找的人要對,確定了就別後悔。你的人生還是要自己做主,如果確定了對方,就別糾結,別在這裡問值不值得等,我們都是不認識的人,沒辦法為你設身處地,一切要問你自己內心的答案,如果已經很疲憊,厭倦了這種狀態就放過自己吧,可以結束了,反正努力深愛過,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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