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的時候他說跟我合夥開個店,我們在一起上班超市賣豬肉的。 他說需要一點押金 押金是可以退還的。他說找我拿一點錢,過兩天就給我。

我當時沒錢 他就讓我借,我湊了8600塊錢給他。 我一直問他店弄好了沒有,他說快了。起初6月份的時候跟我說月底店就好了,然後又拖到下個月,結果拖到現在也沒見店在哪兒。他6月份的時候就說合同已經簽了,都是騙我的。。

我當時沒錢借給他 找朋友借了4000多塊。

他一直不把那8600塊錢給我 我無力還給朋友的4000塊錢 就從網上貸款了7000元 還給了朋友 剩下的3000用來開銷,因為他一直說店要開了,我就沒上班一直在等。 現在網貸的利息越來越多 我無力償還。。。

這種情況能報警嗎 屬於騙人嗎 。我能聯繫到他 但是找不到人 他不告訴我他在哪兒


可以報警。

你給他的8600元有轉款憑證嗎,以及當時對方說是合夥開店的聊天記錄有嗎?這些都可以作為初步證據,去報警。

但是你這個情況,是否屬於警察受理範圍,以及是否屬於刑事立案範圍,就要看警察如何認定了。


不構成詐騙罪。民事糾紛,到法院起訴。


借錢時候說要搞A,結果沒有搞或者沒搞成。如果能證明當時借錢就不打算搞A,不打算還錢,那就是詐騙,涉嫌構成犯罪,公安機關可以受理。你具體按照這個思路,結合自己情況判斷下。


不可以報警,可以拿著借條去法院起訴,這是民事訴訟,不是刑事犯罪


報警也不會立案受理,屬於民事糾紛去法院起訴。


報警一般得有證據證明是騙你的錢。這種應該算老賴吧,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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