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監理本來就是業主找的,是弱勢方。雖然是合同約定,但是要了也不會給,真要撕破臉皮要,那業主會好好捋一捋在項目在建過程中監理方的履職問題等。最後還是你監理方弱勢。所以基本上都是監理方提一提延期費,給不給看業主了。


一、監理合同都有有關附加服務,監理延期取費的有關規定,但實際操作中考慮後續合作,其實也是為了長遠利益會盡量爭取,如果真打官司,有合同,我認為是可以要回來的。

二、項目特點決定的,政府項目、領導關係,而且監理單位同時負責項目管理工作,混在一起,延期長了,甲方有甩鍋傾向,意思就是你也要承擔一些責任。

三、甲方領導不了解監理是個服務行業,他印象中我這個活又沒有增加什麼東西,總包結算金額也沒有增加那麼多工程量,你怎麼就跟我要增加監理錢呢,行業服務不同啊,人力成本不同,領導們沒有深層次考慮你或是就是明擺著裝糊塗不想給你!


一先對照監理合同的條款,是否有非監理原因導致延期的補償內容。

二若沒有,清理下監理在進度有延期風險時是否有發現、採取相關監措施、報告建設單位,即是否有作為。

三實踐中,不少合同是包干價。這種是無依據收延期費的。但根據延期情況及實際發生的費用(人員、辦公、設備設施或房租等)可以採取向業主口頭溝通、書面報告、專題彙報等形式。

進而達到請業主通過追加工程服務內容或另外給予項目等方式變通補償。因為技術服務到位,讓業主感受到`物有所值,不少業主對諮詢單位會產生粘性的。


去要的話甲方肯定會說因為管理不到位才延期,沒罰款就行了,還要錢


謝邀!不僅是監理吧,承包商都有類似困擾。原因很多:合同約定並不詳細,履約過程中存在爭議等等。目前行業是賣方市場,承包商為尋求長期合作,也不想主動要,必要的犧牲一些利益。尤其監理行業是做服務的,業內甚至全社會對監理業務缺乏了解。還需要從業人員繼續努力。


因為是在國內


合同中有免費服務期約定的


我現在管理的一個政府環保項目,污水處理廠,甲方屬於環投集團。

由於一系列種種甲方、施工單位原因,項目延期,關我監理毛事。就說我監理管理不到位,罰款三萬。原合同工期六個月,目前已經一年了,還沒完。更狗血的是,罰款的標準居然是延期服務費,搞笑吧。我們公司還有其他環投集團的項目,也存在延期的情況,報上去的延期服務費大概六十來萬,一分錢沒拿到,還有我們自己寫說明,不要了。甲方爸爸就是這麼豪橫,何止是爸爸,簡直就是祖宗。

補充一下,延期服務費在監理合同中,有專門的說明。合同工期到了,項目沒完,順延一個月後開始計算延期服務費。其中總監一萬每月,專監五千每月,你們可以大概估算一下延期多久?

題主問的為什麼,我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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