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她是購買了雙11的預定券,

但是預約的時候券上的日期都滿房了,

預定部就跟她說要交差價給她訂日期外的日子她也電話里同意了。

入住的時候我沒有發現這個是要補差價的客人,就按正常預定客人的流程辦理了入住。並收取了押金3000。到退房都沒有發現這個是要付差錢的,現在她離開一周了對賬發現了這個問題。找她追要她不同意。

那天房間沒有清理出來我叫客人簽單之後讓她過會來取,並給了她一個有陽台的房間。讓她清掃好之後來取卡就好了。結果她過了一會是找我同事要卡,我同事給了她不是簽字單上的卡,房間確實差了一個檔次。

請問我這個錢還能要回來嗎,她現在直接不接電話。她是第三方購買的優惠券,找第三方找她要有用嗎?不給的話只能我自己補這一天的房費差價了嗎。

然後第一次她接電話的時候我說明了情況,她給了我wx說同意支付的,但是公司不接受wx付款…要銀行卡轉才能對賬…客人就好像有點不耐煩了說入住那麼幾天都沒說,現在還弄那麼麻煩之類的…然後就沒有回我消息。然後我又陸續打了幾個電話她都沒有接,我也感覺自己可能有點急打太多電話了,她最後接了直接跟我說這不是她的問題,我們打擾她過正常的周末了,後來就電話再也打不進去了……這種情況關係惡化了還有可能追回來嗎,感覺要自己補了…漲教訓了,哎。


咱們一步步來哈。

首先,RSVN既然有跟客人確認需要補差,系統中是否有備註清晰,給予辦理入住的REC提醒,如沒有,RSVN全責,後期REC最多就盡人事幫追賬,追不到,無責。

第二,先辦手續後取卡這個程序沒問題,問題是你有沒有做好備註或者交班,已hold好某房給予此客人?如果是你沒做好這個,導致其他同事交錯卡,這責任在你。這一條影響了客人的體驗,多了一個給客人「據理力爭」的不補差的籌碼。

第三,整個入住退房由頭到尾未提及要補差,事後多次被打擾,答應給錢又要求多多,非要銀行轉賬(估計轉賬後還要給憑證酒店什麼的)。哪個單位都一樣,財務最不講人情了,但這是他們的工作,可你拍拍腦袋,你是個新時代的青年,錢要回來,你就沒個辦法轉個賬到酒店賬戶?辦法不是人想出來的?

最後,既然你們都「玩壞」了,還「耍」了一波客人,建議低調點,用微信或者簡訊親切友好「賣慘」地跟客人商量,許諾下次到店給予其他優惠(當然,這個你要向上級申請並確保下次能提供更好的服務)等等手段,遊說她以她方便的方式,把錢給你。

以上。

作為同行,同情,但覺得你學費還沒交夠,加油。

作為消費者,我也可能不理你了。。。畢竟,在你的描述里,我真沒感受到好服務。這教訓可能不止給到你,還要給到你的同事和上司。


這種能要回來的幾率真的很小很小。

首先,不知RSVN有沒有做好相應的備註或者Trace,若無,即預訂部員工的責任。若有,那前台接待的員工負責。

若前台員工責任,那也只能是1.第一個接待的員工,即題主,2.給房卡的接待,3.退房的員工,三個一起賠償,不然單個員工可以拒絕賠償的。

想追回來,唯一方法就是簡訊聯繫,讓客人用任何方式(whatever Wechat pay or Alipay or other else)把錢給回來,只要收款後再按照財務要求(銀行轉賬)退還酒店便可。

發簡訊/微信給客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其實說白了就是賣慘,酒店工資只有一丟丟,可這個賠償會算自己頭上,這就會導致本人生活陷入困境,若我活不了——

下次記得要看清楚了。前台真他喵給的工資不高卻承擔著最重的責任。


回查此次入住信息。

預訂部是否在預定信息中註明需要補差價。

註明了,前台員工全責,客人不補,前台員工自己補。

沒註明,預訂部全責,前台員工將此事反饋給前台領導後不再參與此事。


這個你就只能自己補了,吃一塹長一智吧


首先 ,一開始既然是預訂部跟客人協商好需要補差價才能入住,那在生成這個訂單的時候酒店的系統備註上應該是會備註上這部分關鍵信息的吧,好讓接待在辦理入住時候記得讓客人補差價的吧,如果這些事情預定部已經做好備註和交接,作為辦理入住的接待沒看到,或者沒留意到,那就是你的過失了。

按照自己的經驗來說,遇到少收錢的而且是自己的鍋,我覺得能不能要回錢很大部分是取決自己的溝通方式,上面說的對,就是賣慘,我很納悶,題主說客人同意微信支付了,那就趕緊用自己微信收了再轉到自己銀行卡自己操作轉賬啊。

還有就是客人,時刻記得做服務行業遇到的什麼人都有。13億人不是人人都是有共情能力的好人,自私利己的大有人在。有的客人,二話不說就給補回來給你。完了還跟你說沒關係、有的TA就是覺得就是你自己的過失,而且過了這麼久,早幹嘛了?我少給就是我賺了。

建議簡訊寫個小作文,多表達自己的歉意,由於我的過失對您的生活造成了影響,十分抱歉,不好意思等等...

干這行,學費肯定是要交的,希望你能找回來,畢竟酒店工資不高,自己承擔也是會肉疼的,以後記得相同情況多留個心眼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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