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了參考文獻的觀點,但參考文獻在寫這個觀點的時候引用了其他的文獻,這時候我可以把參考文獻引用的這些參考文獻寫到我自己論文的參考文獻裏嗎(有點繞 )。

如果這樣可以,但是這篇文獻現在只能找到題目,作者和摘要,正文已經顯示無法查看,會影響嗎(本科生畢業論文)


你看過那篇文獻,就可以引。

沒看過則不要引,哪怕它已經被引了幾千次。


我認為是可以的。

但是需要注意一下幾個問題:

1.引用的格式。如果引用的那句話需要在文中用序號標註出來的話,那麼參考文獻的格式就要標明轉引。

2.觀點的內容。在別人引用文獻的時候很有可能對文獻原文進行了一定的修改,因而我們在閱讀中相當於二次處理原作者的觀點,可能會導致原文觀點內容發生曲解。所以最好是能夠找到原文,如果找不到,盡量確保自己對觀點的解讀正確。

3.觀點的出處。如果觀點是出自於年代比較久遠的著作或者十分好的期刊的話倒是可以引用,或者觀點對文章比較重要,否則沒必要為了一個觀點而瞎折騰。

4.論文的寫作。看到題主說是本科論文,那就不是很建議這樣折騰。本科論文要求不是特別高,所以盡量減少能夠被挑刺的地方,比如論文格式,排版這種。所以盡量避免非常規操作。


原則上是儘可能避免你找不到原文還引用了的情況。因為這個是有一點學術造假的嫌疑的。如果碰到古板嚴格一點的導師,可能會認為你這屬於學術能力不足。

當然有的時候只因為年代久遠,很多文獻都找不到了。你可以看一下引用數量,如果被引用數量還是比較大的,(比如超過50-100)那你就算找不到原文獻一般問題也不大。這說明這篇文獻的觀點已經被學術界認可了。

我的建議是盡量用第一手文獻,無法確認原來引用的你就標註寫了這個引用的文獻就好了。做學問嘛,儘可能嚴謹一些,才對得起努力寫論文的這段時間。


可以的,但是建議有所遴選,選擇檔次級別高,出版時間新的文獻作為自己的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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