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約,按照合同規定辦理賠償違約金即可。


1.定金就是首付的一部分;

2.與開發商洽談簽約的時間延長,爭取把首付湊齊。一般不能湊齊的人都不是真湊不齊,都是聽了所謂熱心朋友或者親戚的話不想買了。做人,逼一下自己,你不會後悔的。

3.與開發商協商退房,認賠。


交了定金和首付,合同約定應該是很清楚,如果首付超過約定時間尚未付齊,是要付違約金,一般違約金是房價的5%,同時開發商可以收回房產另售的。之前我做過的項目,很多客戶有類似的情況,基金被套、家裡突然變故等等。所以這個時候購房者是比較被動的,等於白白損失了錢,房產也沒有了。

建議還是要先第一步,仔細看清楚合同的約定條款,這個都是有雙方簽字蓋章,有法律效應。然後要和售樓處溝通協商,是否可以同意退房。如果是強勢去鬧,機會一半一半,就看開發商是不是更流氓了。多數是很難退的,所以要有思想準備,如果確實沒有資金,損失違約金是否能接受,在此基礎上看能否少些損失。


毀約了呀。友好商議唄。按正常,您不買房也收不回來已經付過的錢了。


能出合同嗎?如果出了合同簽了字,就拖著。如果不能出合同,就要求退房。


法律意義上定金不退的,看看能不能協商退回來點


協商湊齊了再交易,或者就算你違約,定金不退,爭取退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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