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標深圳,父母事業還算有成,我是家裡的長子,公務員,兩個妹妹還在讀書。

前兩年父親和我聊天時表示,他給自己和母親在家鄉留了(一棟別墅,一棟四層住宅),在東莞留了一套160平的房子(和他的幾個老朋友是鄰居)給自己落腳養老,過幾年退休之後他在東莞留了一棟6層出租房加上他給自己和母親準備的社保加起來2萬+,足夠自己養老,不用我和妹妹贍養,只希望我和妹妹常常回來陪陪他就可以了。

但是在聊天中,父親表示他過了這幾年準備退二線了,在深圳的小區房和一個大概率拆遷的房子都準備留給我,他準備讓兩個妹妹出國留學,回來的時候如果結婚給兩個妹妹各陪嫁一部BBA。百年之後,他和母親手中持有的現金都留給妹妹,固定資產全部留給我。

我覺得父親是受傳統影響太深了,這樣對兩個妹妹不公平,但是父親和我說他白手起家攢下來的,不留給兒子就便宜了外人。所以我計劃這幾年攢錢給妹妹各準備百萬陪嫁,在妹妹結婚時幫她們首付買房。除此之外,我和父親商量,希望如果兩個妹妹能力足夠的話,家裡負責大型廠房裝修的公司(這兩年年景不好,純利只有百萬左右)大部分股權都給兩個妹妹,這樣公平嗎?


我沒別的意思

就是,你還缺妹妹嗎(?˙ー˙?)

你這也太行了(?_?)


啥都不說了,缺個這樣的哥哥!


那個,你還缺妹妹嗎?我可以共同給父母盡孝的


看你更在乎錢還是更在乎親情。

更在乎錢的話,怎麼分別人都不能把你怎麼樣,反正權利在你手中。

如果在乎親情話,那就所有財產你得2份,兩個妹妹各得4份。這樣公平些。

因為你本來得到的愛就比妹妹多,所以在經濟上多給妹妹點補償是應該的。


真是個好哥哥

如果是你父母的財產,跟你父母商量好就行了。給妹妹們一人一套房挺好的,以後妹妹們嫁人也有底氣。

父母財產的處分權不在你,你只能商量不能決定,另外,這些不屬於你個人財產不用跟你老婆商量。


你有錢,你就給唄!只要你媳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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