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這就是老實人的悲哀,做什麼事都要考慮周圍人的感覺,還要被老實人這個好人稱呼牢牢禁錮著,不得做出格的事,我深知老實人的痛苦,所以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你儘管把這個稱呼給我安上。


你能指望美國隊長史蒂夫去當磨滅半個宇宙生靈的滅霸嗎?

我估計他死都不會違背自己心裡的正義吧。

你能指望魯迅先生去當屠夫嗎?

所以他最後選擇了革命。

教書先生滿腹經綸,所以他做不來土匪的事,中國人永遠不會在別人的國土上燒殺搶掠,跟某個島國那真是天差地別。

窮人靠雙手喫飯,在他們自己心裡這不丟人,普通女生靠美色喫飯,她們自己也覺得不丟人。

你覺得什麼是對的,就會覺得其他的事都是邪惡的。

所謂正義就是大多數人都認可的。所謂老實人也就是大家都覺得好欺負的。


這是矛與盾的問題。

既然你是盾,就幹不了矛的活!

沒誰規定老實人不能幹出格事!

問題在於,所有幹了出格事的人,社會上會把他歸類為非老實人。

如鎮上多年前一老實人把多次欺負他的鄰居砍了十幾刀,輕傷,賠了幾萬。

從此,再沒人敢欺負他一一人們把他歸類為表象老實,骨子裡是敢砍人的潛在危險人物。

兔子迫急亦咬人!

角色隨時轉換!

沒有真正的老實人!


誰規定的?看怎麼出格,違反法律或公共道德的事,當然不能做,不為其他也為自己,但是在這條紅線內,我認為其他的可以


當然可以,在不違背道德和自己本意的前提下,當然可以報復那些傷害自己的人吧。沒有誰可以任意傷害自己,所以自己也不能因為自個兒的善良而放任惡人。


我認為自己是個老實人,自認無論做人做事都有自己的原則和底線,不以偷奸耍滑、套路人心等旁門左道為榮。但是,這不代表我是一個在乎別人眼光的人。我這樣做,是因為我願意,這樣對我來說有益(精神上或物質上),而不是為了什麼照顧周圍人的感受,讓別人認為我是個老實人。

如果有一天,我做出了周圍人眼中的「出格」的事,那一定也是因為我願意,那是對於我利大於弊的事,而不是為了讓別人認為我不是老實人。


誰跟你說你就非的是老實人了,腦門上貼條了?別給自己設限。


做不做出格的事情,只要底線還在的話,都是自己的事情了,自己過得好不就可以了,其他人不管怎麼樣都會說的,何必在意別人的眼光呢?注意到你才會評論呀,自己做出格的事情看對自己的影響是好是壞就可以了是吧


因為你出格了,別人就價值觀就崩塌了,原來老實人也會這樣。不用管他們,你就是你自己,世界上他們沒見過的事情多了去了,沒見過不代表沒有,我們這樣的老實人就是會做這種事情,要理直氣壯。


你的性格不適合做出格的事!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