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判決已經生效,未及時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則法院會對債務人進行司法拘留,但不會判刑。

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才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實際情況中,債務人無力償還有兩種不同的情況:

(1)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2)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擴展資料:

無力償還債務處理辦法

一、雙方協商請求延期還款

債務人在法院的判決生效之後,想要按時償還債務,但因為公司破產或者是個人已沒錢還債等原因無法按時履行債務或者無力償還債務時,可以主動與債權人協商,告知目前無力償還債務的情況,請求債權人可以給予一定的緩衝還款的時間,延長債務的履行期限。

二、簽訂分期還款協議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債務人拖欠的債務到期應當償還。到期債務如果債務人確實是無力償還的,經過債權人同意或者經過法院的裁量後決定的,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減緩短時間內的還款壓力。

債務人可以與債權人協商,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劃分每次還款的時間和還款的數額。

三、執行階段無力償還債務

敗訴方無力償還債務,債務人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方式來實現債務。在強制執行階段,法院經查實發現確實債務人沒有可以執行財產的,中止執行。

綜上所述,在債權債務糾紛中,敗訴方無力償還債務時,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延期償還債務。確實無法實現債務的,只能把當場的財產用於抵押償還債務。但如果是有能力可以償還而拒絕執行的,法院可以以拒不執行為由,對敗訴方進行拘留。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民法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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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正常的借貸糾紛,不存在詐騙,亦不是信用卡逾期,一般不會涉嫌刑事犯罪,但是會被起訴要求還款,否則可能會被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人名單!


一般情況下,信用卡逾期5萬以上就是有刑事風險,也就是說會坐牢。

但是銀行主要目的是回款,起訴大部分都是民事的,很少有刑事。

但是想徹底不被起訴,想解決債務問題,只有與銀行協商分期還款,每個月穩定還款,沒有違約金罰息利息催收,合理上岸。


建議達成和解,有錢就趕緊還,不然等對方確認債權後申請強制執行後,若你有財產不履行還款義務的話,可以以拒執罪判刑。


會被起訴,但一般不會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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