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租之前,我們倆就商量好,每週她男朋友只能過來一次,過夜那種哈,最開始她也沒有猶豫就同意了,但是今天好朋友跟我商量說7月份她要搬出去跟男朋友一起租了,我們就因這件事說到了上面問的這個問題,她說就算她跟陌生人一起住,她想好久帶男朋友來都是她的自由,根本沒得人管我這種要求,覺得我在這件事上太嚴格,總之有點埋冤我的語氣,但是拜託她男朋友有時候一週來兩三天的時候我也沒說什麼吧,這一點她覺得她委屈,但同樣這一點我也很委屈,每次她男朋友來都會非常的不方便呀,洗澡穿衣啥的都不方便,所以我想問問這件事是我太嚴格嗎?


一點也不過分,你直接告訴他,親這邊不是賓館,不營業。建議您出門左轉再找找


不過分


一週來一次都是你比較好了。正常的話,兩個女生合住,男生過來很不方便的,也不安全。所以支持你的看法。至於他們搬走不搬走,你也不用糾結或者愧疚的。


不應該要求他一星期來一次。

應該要求他不要來,有問題去賓館


不是你的問題,倒是你朋友有點不知道體諒你,你也畢竟是女孩子,分開就分開吧,這樣說不定友誼還可以走下去。就是在溫和中堅定自己我們希望年輕的女孩子能待人包容,溫和,但也不要丟了愛自己的初衷


沒有過分不過分之說,喜歡就合租,不舒服就分開租,你有你的想法,朋友有朋友的想法,立場不一樣,沒必要糾結


你憑啥要求人家男朋友來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