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瀋陽,她西安。生活方式不同,之前矛盾就不斷,每次吵架我都說分手,攆人家走。每次女友都會回來,這也是導致這次時間埋下伏筆。事情起因是女友做聊天戀愛軟體賺錢的,我發現前幾天很反常,天天攆我走,眼神躲閃著我,我發現她跟人假戲真做了,還不給我一個解釋。就要回家。說了一些很扎心的話,自己很爛。也為了別人打過胎什麼的。句句話紮在我心上。然後當天出去住賓館了,為了跟她見面,我把最後的存款給她了。這才見一次面,但是執意要走。還說那男的只是一個棋子,就是為了離開我。這裡還有一個女的網上認識一直給她出主意。我們回家後為了要回我的錢我打了她,下了死手。最後要了密碼轉了錢,也把那男的噁心了。等我要送她的時候還刺激我,那男的會相信他的,我生氣就把她扔在大街上了。她自己做飛機回西安了,回西安之後斷聯了,我又找到了她,她說了很多絕情的話,你在逼我的話我家裡都不能回,我因為出軌的事情又罵了她一頓,我現在懷疑我是不是自己是不是性格缺陷,種種影子很像我爸。我這種情況怎麼辦?還能挽回嗎?另外補充一句,我是初戀,她是第五個男朋友。我27她22,她前幾個男朋友沒有正經事的人。我現在想給我們一次重新來過的機會,想改變下我們彼此?


都這樣了你還不放手,是想喜當爹?


1.你打人了,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不接受任何人的評論與反駁

2.錢你主動給的,又要求對方還回來,你有毒吧

3.你要從心理接受不了她出軌就別挽留,挽留了自己又捨不得錢還不甘心,何必

4.是啊父母一些性格特點會遺傳到孩子。

5.愛有多深,恨有多深我才害怕。我怕他對我好我怕他深愛我,因為我擔心有一天做但凡他不滿意一點的事情就會引發一系列暴擊和沒有必要的爭執最終兩敗俱傷。放過她也放過你自己吧。


支持你女友離開你,說實話你不配!

1.談戀愛就是個相互選擇的過程,合得來就往下談,合不來就各走各路。並不是跟你談一天就成你的私人物品了,口口聲聲你女友你女友,人家認你當男友纔是你女友,人家不認你你算哪根蔥?

2.分手後你為見他給她錢,你沒有說清楚多少錢,也沒有說清楚這是什麼錢。但是,當你知道她堅決要分的時候,你為了要回錢下狠手打人!

首先你已經涉及犯罪了,打人要密碼轉賬,你故意傷人加搶劫,她完全可以報警驗傷,判你個三年五年的,最次刑拘十幾天,你一輩子就是個罪犯了!

其次你下狠手打人的時候,你有沒有把她當你女友?一日夫妻百日恩,好歹跟你也是在一起過的人,說明你對她也沒什麼感情可言。

再次你打她的目的只是為了錢,說明在你心裡錢比她重要的多,你這樣重利輕義,離開你也是應該的。

最後你說把你所有的錢給了她,說明你也沒幾個錢,27歲了一事無成,也就是騙騙20出頭的小姑娘,別人怕也沒人跟你。

3.一次次趕人走,打了人搶劫了錢,把人扔大街上,說點實話沒幹一件人事,忍你這麼久也是難為人家了。你居然還有臉去找她?woc了,你不是牛叉嗎?你打人搶劫好大的威風啊,人家惹不起你還躲不起嗎?

你真要是有感情,真要是對人好,那就應該乞求人家的原諒啊!你要拿出行動來啊,把你房產證做個公證給了她,把你車過戶給她,當然你也未必有,那你就跪在她家門口跪一星期,對吧?

打人搶劫還去騷擾別人,我覺得你真是惡人一個,離開你是她這輩子最正確的選擇!


我看你描述,你也不是正經事兒人。

你說那是她閨蜜給她出的主意,也就是說,她或許並非真的出軌,而是演了一場戲,她說的話都不一定是真的,目的是與你徹底分開。但她都做到這份兒上了,你就當她說的是真的也沒差。

從目前結果來看,她做得挺成功的。

一個提醒,談戀愛也好,結婚也好,不要把分開這種事掛在嘴上,說多了,沒準哪天就成真了。


首先,這個問題有些惡意。女友出軌,你有切實證據沒有?給錢見面,女友如果真是為了錢,為什麼不拿錢拉黑,遠走高飛!都給人家了,還要要回來?還要打人?還要下死手?還要把一個女人扔在異地街頭?

其次,你沒有教訓另一個成年人的權力,何況還是一個女人!就算你是他的父母,都無權如此!

再次,及時止損。錢都拿回來了,還要什麼?對方的心是拿不到了,早些抽身,彼此都好!


別了!散了吧!


這樣的女人哪裡吸引你.......


謝邀。

費了老半天勁弄清楚你在說什麼。27歲了,你連個這麼短的問題描述都前言不搭後語,遣詞造句亂七八糟,我覺得你的水平也沒有很高啊……幹嘛看不起人家前任呢?

然後我實在不懂你還苦苦要纏著她幹嘛,好聚好散吧。你言語里老有意無意詆毀女方,看不起女方,你又為啥要求複合?你當初又為啥會跟她在一起的?出軌是道德問題,她如果出軌實錘的話那肯定是不對的,值得被譴責。但你的操作也一個比一個莫名其妙啊!同意樓下答主說的,你這算暴力搶劫。對方詐騙你了嗎?至少從你的問題描述裏看不出來,看起來像是你為了跟她見面自願給的。而且你給了錢,她也跟你見了面,而且見了不止一次面吧。這不算詐騙吧?人家又沒說你給了錢就跟你好。

最後,感情是要兩情相悅的,對方不愛你了,你也未見得是出於愛纔想跟她在一起的,可能更多是佔有慾作祟,你們兩個繼續糾纏彼此都厭惡和痛苦,有必要嗎?向前看吧!


我的想法就是不要了,你這後悔幹嘛,你不打她也回不來,完全沒必要折磨自己


因為要錢打了她,寧就是張三?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題主是在他和女朋友共同的住所裏實施這個行為的,請問構不構成入室搶劫?


用一句周星星的經典臺詞就是,何必呢,何苦呢

1。 強扭的瓜不甜,沒必要非要挽留一顆根本留不住的心。已經撕破臉了,為什麼還要挽留呢?為什麼要把自己活的那麼卑微?不覺得丟臉嗎?各自安好吧,別再糾纏了。

2。 錢根本解決不了問題,不要賠了夫人又折兵。

3。 出軌一次就能出軌多次,這樣的女人不能要。

4。 新的一年,新的開始吧,收拾好自己的心情,重新出發吧。好好總結一下自己的問題,對下一個女朋友好一點。男人不要總提分手。男人一點。拿得起放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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