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戰軍的「野」是什麼意思?


「野戰軍」系方面軍一級的建制單位。

中國人民解放軍野戰軍在1946-1955年作為方面軍一級建制存在,1950年後四大野戰軍和大軍區同級(西北軍區暨第一野戰軍,西南軍區暨第二野戰軍,華東軍區暨第三野戰軍,中南軍區暨第四野戰軍)。1955年後大軍區改編,野戰軍撤銷。

大韓民國陸軍一直編有野戰軍。現有第一、三野戰軍,分別防衛三八線的西段和東段。戰時後方部隊還將編為第二野戰軍。


我軍野戰軍的名號來自於戰國第一名將白起的「攻城野戰」。意思是要攻城,得先打野戰,野戰也就是運動戰,把敵人的有生力量消滅掉,再去佔領城池。

解放戰爭時期,毛澤東把解放軍的四支主力部隊命名為野戰軍。那麼我軍為什麼要叫野戰軍呢?

這是因為在解放戰爭初期,毛澤東要求全軍,要不計一城一地之得失,把消滅敵人的有生力量作為我軍的主要任務。我軍不要攻打敵人守備堅固的城市,反而可以放棄一部分城市,但是要通過運動戰,調動、分割敵人,集中優勢兵力,把敵人的有生力量消滅掉。

這就回答了一個問題,戰爭中是消滅敵人重要,還是攻城略地重要?

毛澤東認為,消滅敵人比攻城略地重要。例如在主動放棄延安的時候,還有這麼句話,叫「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存地失人,人地皆亡」。敵人人打光了,拿什麼守城?大家不要覺得這個道理簡單。中國歷史上能領悟到這一層、並付諸實踐的人,屈指可數。戰國的白起是有據可查的、第一個領悟到這一層的人。後面成吉思汗領悟到了,皇太極也領悟到了。以皇太極為例,他率軍攻打北京的時候,並沒有直接去進攻固若金湯的北京城牆,即使進攻也只進行小規模試探性的進攻,而是帶兵掃清北京外圍,燒殺搶掠,把北京周邊的經濟基礎破壞掉,把從全國各地趕到北京勤王的各路明軍消滅掉。我們以前提過,皇太極只是運氣不好,他暴崩的時候,清軍離入關只有八個月。後來清軍能迅速地席捲中原,除了李定國擊敗過清軍兩次,取得了兩次戰術上的勝利以外,清軍就沒有遇到什麼有威脅的抵抗。這是因為在入關前,皇太極已經把明朝還能調得動的軍隊全打光了。軍隊打光了,城池再堅固,沒人守也是白搭。但是明朝這邊,自始至終就沒人想明白過這個道理,還沉浸在一次次打退皇太極的喜悅之中。覺得清軍又退回去了,北京城沒被他們打下來嘛,我們勝利了!但其實清軍根本就沒想一下子把北京打下來,人家皇太極這是在消耗你,把你的經濟基礎破壞掉,把來增援的部隊打掉,把你折騰到精疲力盡,再放倒你。

一直到毛澤東把這一層意境總結出來,明明白白地告訴全黨全軍,大家才想明白,原來仗還可以這麼打。但是國民黨軍沒想明白,在全面進攻的第一階段,他們覺得佔領了共軍那麼多地盤,連延安都拿下了,勝利指日可待了。而實際情況是,在戰爭開始的前8個月里,我軍雖然放棄了100多座城市,但卻在運動戰中,通過每戰都集中幾倍於敵人的兵力,殲滅了70多萬敵人。國民黨軍人本來就變少了,還要分兵去守新佔領的城市,等於多背了100多個包袱。兵力更分散,更有利於我軍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消滅敵人。

綜上,「野戰」的意思是打運動戰,調動、分割敵軍,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消滅敵人。先把敵人的有生力量消滅掉,然後再去佔領城市。

節選自B站 歷史的天空 第10集 殲滅戰的奧秘

歷史的天空 第10集 殲滅戰的奧秘 野戰軍為什麼要叫野戰軍?白起 伊闕之戰 為什麼說自己不喜歡麻煩人的人最喜歡麻煩人?皇太極攻北京的真實目的?語言的威力有多大?_嗶哩嗶哩 (゜-゜)つロ 乾杯~-bilibili


從字面可以理解為野戰即可以野外、戶外、各種地方運動戰鬥的軍種,對應的是其他有固定防守、後勤倉庫等或有特定地點任務的軍種。舉個例子:野戰軍戰時可以將其從 北調到南或任意地形,但岸防軍卻不能,需要藉助岸防裝備;還有很多輔助軍種,如場站維修,倉庫類等。

野,起源於上古邦國時代。

城郭,除了貿易,就是軍事意義。內城(王宮/皇宮)-郭/堡/壘/塢-郊-野構成完整的攻防體系。

先秦,地廣人稀,齊國就曾經依靠三座城池就光復全境。世界範圍內,大家都才剛剛脫胎於原始社會。自由民,奴隸和野(蠻)人是這種社會最為粗略通行的等級劃分…

  歷史記載,東周時有二百多位諸侯,為周王朝所封,分為三部分:一是本家宗室,二是外戚,三是古代的滅國絕世,如夏、商、唐虞、黃帝、神農。周是封建共主,曰王室王朝,故可說是眾部落推周為共主,故中國的正式封建應從周朝起。

  當時在黃河南北大山如陰山、伏牛山等地均有戎狄。諸侯在平地上築城有兩套,曰城郭,城是內城,郭是外城,其耕稼的城圈有三里、五里及七里等。如直徑不過二里,等於小國;國即是一城圈圈,國人即住在城內之人,野人即住在城外的鄉村,即城郭外是郊野平原,圍著郊野的大圈圈即是封疆。  以城郭為中心之郊野直徑為一百里,半徑五十里。封疆之外就是棄地了因當時人口稀少,即國與國之間的空地,未開墾的草地,但有水,要引導水成河流。空地則有幾十方里或一二百方里。

《中國通史》錢穆,葉龍 第二篇?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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